Re: [新闻] 熬5年才能卖 冲击炒房客

楼主: Tosca (hi)   2021-03-10 17:59:53
※ 引述《join183club (183club)》之铭言: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我记得几年前听过一个故事,
: 他买下亲戚的房子,
: 那房子很特别,是政府要给无壳蜗牛的房子,所以要求购买人名下都不能有房产,财产还
: 要多低,重点几年内不能卖。
: 后来他就私下跟他亲戚买,可以说亲戚是人头,中间签一个合约,就是等政府规范的时间
: 到了,才过户。
: 当下听到当然不爽,但又能怎样。
: 军宅不是也都搞套。
不要乱教
这种已经签好合约 拖时间过户去避开税金的
都已经被国税局认定 实质逃漏税 要补税而且罚钱
以前的案例
税局掌握到,甲乙双方在2012年8月就曾立约,约定先签订租赁契约,乙并先付给甲100万
元订金,说好待房屋超过奢侈税持有期限两年后,再正式签订买卖契约书,届时再付清交
易全额816万元,明显意图逃漏奢侈税。且双方2012年8月立约时,还签订了借屋装修承诺
书,允许乙在买卖过户前,可先进行房屋内部装潢。 鉴于上述种种事证,最终税局判甲
须补缴奢侈税,就交易的861万元的10%(持有期间1到2年间)课征81万6,000元,并重罚
2.5倍罚锾204万元。
原文网址: 奢侈税猎漏 别想“先租后买卖” | 好房网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789687143.html
这种 先租后卖 拖延过户的
最后下场是 补税81万之外
还外加罚款 204万!!!!!!!!!!
你们很多人没跟国税局打过交道
才会在那边幻想 逃税避税很简单
事实上是 很困难
因为国税局不是白痴
你想的到的逃税避税手段 他都想的到
只要他想的到 你就逃不掉
国税局最大的外挂就是 实质认定原则
只要他认定你有逃税
那你就是逃税
你可以打官司 败诉率是九成九
不要乱教什么先买卖后过户
害死人
作者: XC40 (XC40)   2021-03-10 18:02:00
干嘛讲出来,让别人多缴税是好事.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21-03-10 18:04:00
好久不见吐司卡 最近好吗?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3-10 18:05:00
没有查不到的税 只有不想查的税跟国税局打行政诉讼跟送死没有差别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21-03-10 18:07:00
看到吐司卡还活着 好开心QQ很久没贴文 八卦版缺++++文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1-03-10 18:09:00
常来房版都知道 零知识 零经验 讲的一副专家语气的太多了 重要事情这样获取资讯付学费刚好而已
作者: wtf426 (Ayn)   2021-03-10 18:11:00
没办法 这是给老大哥的保护费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21-03-10 18:12:00
你的官司有后续吗
作者: jamo (hi)   2021-03-10 18:32:00
你少说了一个重点,打赢的那一趴并不是赢,而是回到原点再来一次~国税局的流氓要亲身经历才知道,国税局就是现代的警总只要跟他打交道,就是有输无赢,没中的人也不用幸灾乐祸有资格跟国税局较劲的,大多数都是人生胜利组~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1-03-10 18:34:00
干嘛讲呢 让炒房客痛一次才会没人乱炒房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21-03-10 18:35:00
加入太极门就不用缴啦(误),会帮你冲撞国税局
作者: kktt254 (.....)   2021-03-10 18:38:00
八卦的低能弱智就是这么认为
作者: maypcc (The K)   2021-03-10 18:39:00
别说出来 让投客爆掉不是很好吗?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3-10 18:45:00
TOSCA耶!
作者: rogerdemon (rogerdemon)   2021-03-10 18:56:00
帮推
作者: zenfone5566 (班年狄克康柏拜区)   2021-03-10 18:58:00
也要国税局肯查啊 讲得好像做的人都被罚了一样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3-10 19:01:00
我在国税局工作的学妹外号是小绵羊耶就说真的很大金额的案件要找会计师很多眉角不是你看法条能理解的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3-10 19:02:00
不符稽查成本比较不会查国税局真的流氓 无误国税局每个所不太一样 有些不会那么爱查有机会遇到国税局 有什么认什么 别坳 不然更惨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1-03-10 19:04:00
国税局抓建商后面就一串粽子了 你以为很难罚吗买卖不动产比查店家发票简单太多 有业绩干嘛不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3-10 19:08:00
而且很多会计师跟国税局里一些长官都多少有交情,很多事情都可以谈的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3-10 19:12:00
事实上就是签证会计师够力可以打折 其他 呵呵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1-03-10 19:13:00
是不是没塞钱。007大战金枪客里面有演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3-10 19:13:00
然后 公司胆敢设在中正大安信义的 被查几乎无解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3-10 19:15:00
台北市几个长期在财委会的立委很够力,但自用住宅的金额不会用到立委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3-10 19:26:00
不然呢?有法律问题找医师,税金问题找医师?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21-03-10 19:27:00
话说这些不动产税制才不是什么居住正义,只是国库抓襟见肘而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3-10 19:30:00
房地合一税是跟长照关联,持有税跟国库毫无关系是地方税收
作者: Feynman5566 (费曼五六)   2021-03-10 19:31:00
想也知道能在网络上洋洋洒洒讲的逃税方法会有用?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10 19:33:00
房地合一税之房屋、土地取得日、交易日之认定,原则上是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不要把不动产“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是以“不动产买卖(债权)契约”订立日为准,拿来类比。 《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第三点及第四点,请看一下。 你这样子要投资不动产的话,真的很危险。因为连基本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1-03-10 19:38:00
代书实务经验多 比律师还专业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10 19:38:00
房地合一税的取得日及交易日都不清楚。 还有“实质课税原则”是很深的东西,直到现在我还是吸收学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了解一下《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第7条第3项。 不动产之“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已停征,取而代之的是“房地合一税”,也无须再去研究停征的税种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3-10 19:55:00
纳保法也有租税规避的规定不是你讲的那样就只能看移转登记,那是原则不是永远都不能变就说不要只看法条解释这样很危险实质课税原则国税局非常少用但不代表不会用你一般买卖就是移转登记日不用怀疑,但你做奇怪的安排被抓到那是保护不了你的,行政法院有不少判例
作者: flexin ((喘))   2021-03-10 20:37:00
最后怎么没补一句,怎么没嫁入豪门(咦)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却觉得瘦好多)   2021-03-10 21:50:00
代书实务经验多?根本一堆连怎么打官司都不懂在乱讲,以为没被抓就是可以,这也叫实务经验?
作者: labell (￾ ︠ ￾ﰠ￾臈I
一堆人是散户 教有钱人避税方法蛮没意义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21-03-10 22:13:00
最近遇上类似状况,他根本不管你的解释,就是补税就对了
作者: sos88 (QQ)   2021-03-10 22:31:00
请问一下,国税局是怎么掌握到这个合约的啊?
作者: ericeuro (小罗)   2021-03-10 22:34:00
join183说的应该是华夏金城啦。当初那里原本是眷村,国防部征收后盖给眷村住户便宜承购的,但有闭锁期交屋五年内不能交易,所以有人想卖就搞join说的那套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1-03-10 23:04:00
所以国税局无视法律,无罪推定??他说你逃漏税,你就死定了????
作者: TodaYui (まさみ)   2021-03-10 23:54:00
可能是先付订金 最后帐面上成交金额扣订金差太多被盯上吧
作者: Sam27 (Sam)   2021-03-10 23:56:00
国税局可以查个人银行现金流动,除非你都现金交易或者拿到钱后都放在家里不放银行,那就查不到了
作者: attila125 (寻找下一片天空)   2021-03-10 23:58:00
原意是买卖,就算租约在前也是认定买卖
作者: Sam27 (Sam)   2021-03-11 00:00:00
外行人google法律,内行的会去看财政部解释函
作者: missin (EVO)   2021-03-11 03:58:00
怎么跟实质影响力有87%像
作者: HorseHawkDog (阿九)   2021-03-11 08:34:00
代书比律师专业xddddddddddd
作者: gototheptt (来去ptt~)   2021-03-11 08:52:00
哈哈 跟官斗
作者: CaLawrence (柔软刀)   2021-03-11 09:57:00
有些人就爱幻想啊 推这篇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1-03-11 10:04:00
自由心证就对了
作者: kckai (kckai)   2021-03-11 12:18:00
作者: gustavolin (专赚便当钱!!)   2021-03-11 12:40:00
唯一能赢国税局的就是之前从国税局出来的长官......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11 15:07:00
国税局比自由心证可怕,不要这样比,跟实质影响说比较像,有关连就课你,这更可怕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