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h (007)》之铭言:
: 担任主委,顶楼屋主说漏水前屋主说是管委会处理,不要找他,这样是合理吗?这样顶楼
: 屋主岂不完全不用负责呢?
严格来说,要看漏水的原因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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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分、约定共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
会为之。其费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
例分担之。但修缮费系因可归责于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之事由所致者,由
该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负担。其费用若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或规约另有规定
者,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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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漏水,如果漏水原因是前屋主造成
那费用由前屋主出
但顶楼漏水,大部分原因都是顶楼防水层劣化导致
或是水泥龟裂、或是建商当初偷工减料造成
这就都是需要管委会出面负责修缮
推文的建议也没错,大概有95%的机率是管委会要处理
所以管委会就乖乖修吧,反正是公共基金出钱又不是你个人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