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111101 (jayIIIIOI)》之铭言:
: 譬如你在106年买的房子房价是1000万,到了110年涨了200万变成1200万
: 又假设仲介费是收买家2%收卖家4%都没有变,装潢费算50万
: 如果只算仲介费
: (一)可减除成本=1000万*2%=20万
: (二)可减除费用=1200万*4%=48万
: 如果你不开发票,那扣除额就只有20万+(1200万*5%)=80万
: 如果你有开发票,那扣除额就有20万+48万+50万=118万
: 有没有开发票的差距就有38万
: 用房地合一税20%来算等于你没开发票就损失了7.6万
这里有一个大部分人一开始都会误会的东西
我也曾经误会过
就是装潢费应该归于"成本"而非"费用"项目这回事
房地合一税基 = 卖价-成本-费用-土地涨价总数额
其中"成本"包含
1. 达可供使用状态前支付之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