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目前有A跟B两块地,由左到右
A是三角窗,约200坪(别人的)
B约260坪,我们持有约60坪(B1)亲戚持有约200坪(B2)(共同持有)
A+B可以合起来当大楼地
目前B2想跟A1合起来一起卖给建商
好像有个土地法是只要持有超过三分之二,就可以全权处理这块地的处分,但必须书面通
知售价并有优先购买权
假设现在的行情价约80万
B2想找人头贱卖40万,我们如果选择不购买,那么B1就等于贱价被卖40万
但如果选则购买的话,要拿出8000万,而我们又没有这么多钱可以买
目前我们想到的做法是先土地分割,分割的话又要考虑到分割哪个部分
A B1 B2 这个对我们来说有最大的优势(但不太可能)(因为这样A跟B2都没办法变大楼地
)
A B2 B1 这样的话担心会不会变成太小块而价格变差
我们大概算过,如果分割下去,我们的面宽约4米7,然后深度会非常长
这样我们到底要分割后自盖住宅,还是跟A,B2一起卖呢? (一起卖的话目前房地合一税
会被扣20%)
假设一起卖一坪约80万,算下来四千多,在扣房地合一剩三千多,但同样在附近三千多的
透天,坪数顶多40
如果是前辈们,想请问一下你们的作法会自盖还是一起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