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买卖成立条件

楼主: LazyJ (LazySummer)   2020-10-06 23:52:13
各位版上先进好 小弟家人这几天家里遇上了类似纠纷的状况想请教合法合适的作法
小弟家人住的是20多年的华厦,两年前家人跟邻居购买了一个车位,
我们华厦的车位没有独立权状,是会有建商发的车位凭证,
同时管委会有一个清册纪录当初哪户有跟建商购买车位
当初买卖时卖方是第一手但是说凭证不见了,所以就写了一张让渡证书给家人,
同时也写了一个证明书说车位确实是他20几年前买来的
家人当时考量若以后对方卖房子又把车位重复卖掉,或我们要卖房子或车位时无凭无据
因此拿了这些资料请管委会纪录也补发一张凭证给我们
后来家人也经过代书想办理建物土地移转,建物的部分公设会增加但不会注明车位
两个月后建物也确定移转完成,目前有的文件
1.政府的契税缴款书
2.大额凭证应纳税额缴款书
3.建筑改良物所有权买卖移转契约书
4.不动产买卖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书
5.让渡证书
6.管委会盖章的车位凭证
7.有增加公设的建物誊本
但因土地持份一直没有移转完成,家人有余款未付清,对方同意土地移转完再付清
(原因在卖方的房子在银行有设定,代书提到这部分要屋主去跟银行处理)
两年后的现在,卖方突然说车位要收回去,还限期说什么时候开始叫家人不能停
卖方说他现在不卖了,他问过代书说可以把车位"办回去",说钱要退回给家人。
违约的部分卖方说可以负责衍生的费用,然后提了一个违约金。
想要请教这个交易算不算完成、目前车位的权利在哪方?
卖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请代书"办回去",那实价登录会多一个交易纪录还是取消两年前的?
若权利在家人这边,要不要卖回去是不是要由家人决定,对方不可以限制家人停车?
目前我认为很大的可能是卖方不管我们的回应,他就是会把车子开去停,这就演变成纠纷
我希望在这之前确认双方的权利好好跟对方说
作者: paulpiere19 (瑞比一起走过去和A、H会A)   2020-10-07 00:11:00
不知道,先帮你推一个;处理纠纷辛苦了,我觉得当初卖你就是卖了,没有什么办回去的吧?
作者: zaza5566   2020-10-07 00:14:00
所以对方车位土地持分有移转给你了吗? 没有的话很麻烦早期的华厦大楼确实不会标明独立车位 但公设增加就确定有 但看你叙述表示只过户建物 但土地部分没移转完成?如果土地没移转完成 那确实是交易还没完成...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20-10-07 02:03:00
土地建物没移转 应该算行政瑕疵 你当初有写合约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0-07 02:19:00
债权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其内容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使物权发生得丧变更之法律行为。而订立不动产买卖契约是一种不动产之债权行为。 《民法》第345条(买卖之定义及成立)Ⅰ 称买卖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Ⅱ 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为成立。 依《民法》第345条第2项意旨,买卖契约在买卖双方就买卖标的物及其买卖价金互相意思表示合致时,买卖契约就成立了。订立不动产买卖债权契约目前为“不要式行为”(即无须践行一定方式为之即可成立之法律行为)或“不要物行为”(即无须交付标的物即可成立之法律行为)。白话一点来讲,不动产买卖债权契约之成立无须书面也无须将不动产登记完毕(这就是一般说的“私契”,法律上目前并无规定一定得以书面为之,只是大家为了慎重,避免口说无凭,因此几乎都会以书面为之。)。 至于不动产之物权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及“不要物行为”,《民法》第758条要旨为因法律行为之不动产物权变动,须经登记,始生效力。以及此行为须以书面为之。白话一点来讲,就是不动产买卖所有权移转要登记完毕后,才能取得物权,而且这个行为须以书面为之(这个书面就是一般说的“公契”)。 至于车位的问题很复杂,什么法定停车位、增设停车位、奖励停车位,车位有无独立建物所有权状或是以共有部分建号(公共设施)登记,这个你去google或是带资料去向精通不动产的律师咨询。。 PS:很多人搞不清楚不动产之债权行为及物权行为之差别,我也只能这样子大概写一下。 补充一下:我没有看到资料,但看文中叙述,原PO家人应该已取得停车位之“建物”物权。至于整个买卖契约内容,还是要看不动产买卖债权契约(即“私契”)才能了解。这个就去找精通不动产领域的律师咨询呗。
作者: chrisdddd (克里斯弟弟)   2020-10-07 03:56:00
看完推t大 好人
楼主: LazyJ (LazySummer)   2020-10-07 08:28:00
感谢板上先进回复,关于合约、买卖契约,我从家人提供的文件内容来看,应该是当初卖方提供的让渡证书比较像。上面也有写约定金额、车位号码跟银货两讫字样。另外也有一张政府盖“登记完毕之章”的“建筑改良物所有权买卖移转契约书”,这个我不知道用途,可能是登记建物用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0-07 09:46:00
上面推文说的契约书就是“不动产书面的物权契约”,俗称“公契”。
作者: chiangww (none)   2020-10-07 12:49:00
你的建物权状呢?有的欢,辛苦了
楼主: LazyJ (LazySummer)   2020-10-07 14:29:00
建物权状在家人这边,代书回复我们没有什么资料在他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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