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价不断飙升,愈来愈多人无力购房,
也因此台湾的长租户人口十多年来已经成长了一倍,
偏偏以现在台湾的法条规范,对于这些人的保障可以说相当不足,
比如房东超收水电费,巧立名目加收费用,不给报税抵免,
抑或是房东不合理的涨租而使房客必须不断寻找下一个租屋处,
可能因此必须早起通勤,或是换工作,若是有小孩的话,
搬一次家也就意味着可能要转一次学,目前台湾的社宅严重不足,
而且只能租个六年,私人租赁市场又偏向强势的房东市场,
也少有房东愿意提供长年期的租赁给房客,对于与日俱增的长租需求简直有如杯水车薪,
真不知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这些偏弱势长租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