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银行价金信托与建经履约保证的比较

楼主: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20-09-26 10:31:04
※ 引述《Okayama (鸭川河畔)》之铭言:
: 结论:
: 建经的好处是方便,熟悉,专业,快速解决问题
: 缺点是建经公司本身的风险
: 信托的好处是银行相对于建经公司比较值得信任
: 缺点是较为死板,遇到事情不协助处理,只能双方自己解决后再来
: 两者同样面临经手人员的道德风险,孰高孰低我不愿评论
: 建议:
: 低总价的案件透过建经公司履约保证,自己每个环节多留心
: 高总价的案件委托律师全程跟随,从合约书到最后出帐,若有纠纷直接委由律师出面
: 无论如何,都极度不建议完全不办理信托或履保
: 补充:
: 指定拨款委托书很重要,请一定不要忽视
: 仔细看仔细写,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影印签收
: 不然辛苦办了信托/履保,但是拨款委托书疏忽就全部功亏一篑囉
想请问一下,如果买方尾款贷款出现问题
履保公司会代出尾款 让卖方如期履约获得保障
再跟买方求偿吗?
看到网络有些这样写 是不是夸大了?
如果这样对卖方来说,履保就比信托好啊
因为信托只会把钱扣住,要慢慢打诉讼 让买方再把权状过户回去
根本耗费时日 而一无所得。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9-26 11:03:00
破局就不过户,没收违约金。再卖别人不就好了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20-09-26 11:15:00
当然不是…自己看履保合约网络真是什么胡说八道都有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9-26 12:24:00
看契约内容怎么写?一般来说,这类制度是比较倾向保护买方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9-26 12:47:00
一,二手状况不同,二手屋依据设定的过户点也会不同成屋的话,台湾有本票制度,在过户时交付,待买方核贷且汇付卖方后冲销即便卖方核贷出问题,买方的支票已经在卖方手中,随时可以做为债权依据申请强制执行二手屋状况多,但最简单就是买卖双方债务抵销而已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9-26 14:46:00
我记得流程是先过贷款、清偿完才走过户内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9-26 15:33:00
我以前有讲过,卖方贷款、买方也贷款(不绑约),之后买方身上有钱就还掉贷款。一堆人都不想花一些钱作为预防风险的成本,能怎样? 诈骗集团在挑卖方时,都是找没有抵押权的那种。签约之前,卖方先贷个六成、七成出来,诈骗集团先拿一两成的钱当诈骗成本,基本上犯罪报酬率太低,诈骗集团根本觉得划不来,自然不会把你当作猎物。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9-27 00:49:00
本票是对一手屋跟建商的交易有效,且方便因卖方超贷造成无法履约的话,且不归还订金时,当然要走诉讼流程啊,听过假扣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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