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工作跟预售屋不动产开发信托、预售屋价金信托有点关系,来跟大家讨论一下。
预售屋履约担保机制有以下五种:
1.预售屋不动产开发信托
2.预售屋价金信托
3.价金返还保证
4.同业连带担保
5.公会连带保证协定
这几个的差别是万一建商出事无法履行交屋的义务,前三项是还钱,后两项是有人接手继续
盖。前三项又分前两项可能只对信托专户余额返还,第三项可以全还。
因为这部分的讯息不太透明,以六都来看,只有部分有提供相关资讯,前四项都有建案采用
,第五项我没找到。
另外,常看到的问题有两个:
1.建案可以不提供履保机制吗?或是承购户签署同意书同意该建案不用提供?
因为这个机制是列在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里面,所以是不能透过签
署同意书的方式排除。(要不然每个人都这样搞,就不叫应记载啦)
2.建案提供的履保机制我不喜欢,可以要求换一个吗?
这个有函释同一个建案不能采用不同的履保机制,所以原则上应该是不行。不过如果是针对
个案多提供一种履保机制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同业连带担保,实务上常见的就是找同个集团其他公司来担保,这种状况下如果a公司
因为财务困难无法盖下去,这样负责担保的b公司是否能履约可能也会有疑问。
回头来说预售屋不动产开发信托及价金信托,信托专户的款项在符合“专款专用”的前提下
是可以动用的,所以信托专户的款项会变少,万一建商违约,就要召开受益人会议就信托专
户的余额做分配,最极端的状况是钱全部都被用掉了,那就没钱可拿回来。
不过提供的履保机制与建案的品质好坏没有关系,只是提醒买预售屋时有关自己的权益还是
注意一下,还是要慎选建商,至于代销鬼扯什么提供的履保机制可以保证不会出问题之类的
听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