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想问版上各位一个问题,就是有关于地下室汽车格开放停机车的事情
,按照规定是本来就不能放,我只有一台所以没啥差。
但是跟人聊天发现有些人想法是,现在一户普遍都有两台机车,加上大楼机车位都只配一
户,你开放让人放在汽车格内,总比附近违停好。
然后呢,我反问说那你同意机车摆放在你汽车格内,那只有一台机车的可以在汽车格内放
杂物、脚踏车、婴儿推车吗? 他却说不行;我心里就想有没有这么双标的阿...
那到底能不能停呢? 我上网查法规是说法定停车位是可以让住户自己放置私人物品的
,但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六条跟第五条,不得妨害其他住户安宁、安全、及卫生;
不得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及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利益。这标准也太模棱两可了吧,还是
说完全就是看区权会或管委会决议情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