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真的很感谢大家回复,刚刚除了来板上问,也问过一些法律人了
总结一下目前的状况,并且提供一些心得,希望大家也能找到心目中的好房
以下落落长内文~
1. 买方会不会有责任?
A:基本上买方应该没有法律责任,除非有签任何斡旋单、要约书
但其实我们看屋没有签任何文件,事后仲介网的看屋笔记我也没有给任何回馈(懒)
感谢板友的建议,我们查了对话纪录跟通联时间
跟我们交手的仲介很小心,任何重要的讯息都是用电话往来的,其实很难找纪录
不过我们保留了通话的时间
证明我们是先下斡→仲介拒绝→在591上看到同样物件→打电话给代理人约看屋
之前有板友心得也有提到,任何重要的价格讯息、时间点,最好都要有文字纪录
即使电话中讨论的资讯,也最好用文字再复述一次
2. 卖方会不会有责任?
A:如果卖方没有骗我们,屋主代理人是屋主的亲戚、不收仲介费
并且我们现场问他这个案子是给XX仲介专卖吗?
他说不是,他们只签一般约而已,而且有告知仲介会在591上po物件资讯
后来代理人有说他们有跟仲介回报,仲介当然急着回防
包括找了一组买方下了1860万,那几天我们超煎熬
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
屋主考量扣仲介费后实拿的数字,决定卖给我们
3. 跟屋主私下成交有什么要注意的?
A:其实我们很幸运,屋主直接摊当初购买的合约给我们看
所以我们很快就知道他底价1800万不是骗我们的,而且是有赔售
但也因为赔售+参考实价登录,我们连最后的1780万都拿不下来
只是换个角度想,如果底价1800万,在服务费拿好拿满(屋主说4%)的情况下
XX仲介那边至少要下到1875万,远超过实价&我们能负担的预算
4. 代书怪怪的?是不是搞不清楚状况?
A:我们从估狗上发现一间看似很推、经验充足的代书
代书电话咨询时主动问了我们的成交对象,我们也照实跟他说流程
他说“只要你们有跟仲介带看,即使没签斡旋或要约,只要网站上有看屋记录
事后仲介公司的法务会看成交资料、调誊本,就会来找你或屋主的麻烦,求偿仲介费”
他还提供了建议(?)的方式
“我是OO房屋配合的代书,我们请屋主配合签一个仲介约,请别的仲介过一手
拿你们一笔最低10万的仲介费,这样XX房屋也无话可说”
当下我只觉得这个10万也太好拿了吧?! 于是先推托掉了
5. 我们隐瞒了什么?
A:文章贴出来后有收到疑似仲仲的站内XD
其实我们真的把事情的过程都打出来了
现在对屋主跟代理人比较不好意思
因为看屋时没特别跟代理人和屋主说我们跟XX房屋看过,甚至一度想下斡但被拒绝
原因很单纯,我们认为如果跟他们说了,他们可能会心态变高,可能就不会这么顺利了
另外因为目前在跑流程,只付了10万订金
怕节外生枝,所以真正的数字和地点我们有稍微修正过,怕被我们的仲仲认出来搞小动作
但希望下斡的价格真的跟屋主底价差20而已
仲介回报屋主期望价格跟屋主底价也真的差50
当初想下1780的斡,其实我们很有信心会成,完全没想过会被退
现在看起来就是仲介在卡服务费而已,他们想要拿好拿满,价格叠在我们这肥羊身上
谁知道肥羊自己打给代理人,还很快问到底价
大概是这样,感谢板友们热心解答
有新的状况会再更新上来,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自己跟屋主成交其实就是要自己弄代书、履保等等
屋主也很怕被我们诈骗,所以双方要沟通很多事
我也觉得如果今天仲仲可以帮我们成交、议价,处理后续合约跟交屋事项
这个仲介费绝对是不用省的,人家也是要吃饭的
但结果就是下斡被打枪,要谈也没得谈XD
不过想到目前这样无意间省了大约5%(买1卖4),可以多一点钱装潢,还是觉得很开心
谢谢大家!
※ 引述《windwings05 ( 马骏)》之铭言:
: 各位板友好:
: 跟板友们说明我们碰到的情况,想拜托大家帮忙评断
: 我们在上月底透过某家仲介在新北市看了一个物件,看完很心动
: 隔天我们想下斡1750,被仲介拒绝,说屋主要1850以上才愿意谈
: 我又加到1780想拜托他去谈,但是还是被拒绝了,理由是差太多
: 刚好这时我们在591上面看到屋主和代理人自售
: 连忙打电话问,代理人直接说屋主底价就是1800
: 我们于是就约去现场看屋,当场有问代理人,他说他们签一般约
: 后来1800来回讨论一下,现场付10万订金,马上就成了
: 后来越想越不对,今天跑签约流程去找代书咨询
: 他说这样会有责任,叫我们花钱排解(这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 查过法条,但看起来“应该”没事
: 法条如下:
: 第十一条 违约之处罚
: 一、委托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受托人已完成仲介之义务,委托人仍应支付第五条
: 约定之服务报酬,并应全额一次付予受托人:
: (一)委托期间内,委托人自行将本契约不动产标的物出售或另行委托第三者仲介者。
: (二)签立书面买卖契约后,因可归责于委托人之事由而解除买卖契约者。
: (三)受托人已提供委托人曾经仲介之客户资料,而委托人于委托期间届满后二个月内,
: 迳与该资料内之客户成交者。但经其他不动产经纪业仲介成交者,不在此限。
: 看起来问题应该在(三)
: 只是我想请问:
: 我知道可能会被仲仲们嘘爆,但我不是刻意要省这个钱去找屋主,该赚的要给人家赚
: 曾经真的想跟仲介下斡旋,是仲介自己拒绝的
: 而且屋主是签一般约,我们才能在591上看到他的广告
: 我没有签任何斡旋跟要约,所以仲介自然不会跟委托人(屋主)说有我们这组客户
: 我们现场怕屋主心态太高,当然也没跟屋主说我们跟仲介看过了,是谈不成才来找他的
: 所以从头到尾我们没有下过斡
: 屋主没有透过仲介接触过我们,也没有从仲介那边得到我们任何资讯
: 这样如果仲介哪天威胁要求偿买卖双方服务费,我们站得住脚吗?
: 抱歉文有点长,再麻烦大家帮忙看看,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