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
简单说这块地这时买,卖掉或盖要房地合一
私人交易异常高会被国税盯上
刚好这案子法拍
建物跟土地又不同人
欠钱的是土地,建物只是被绑一起卖
如果要节省后面推案的税,又要一定得标
用这方式刚好
还是法院认证
建物金额写非常高
土地写底价
卖掉建物的钱还是要给建物所有人
土地的拿去还债
这时如果有人写更高的价钱,看是要给他买还是行使优先权
推案的土地成本就是5千多万法院背书
至于缺点就是5千万现金要进法院转一圈出来
※ 引述《huanglove (纯真可爱的安东尼)》之铭言:
: 今天看到新闻,说有一个法拍案件底价3百多万,最后拍出的价格是5千多万
: 台南市南区一幢屋龄24年的3层楼透天厝,昨(4日)遭二拍,底价308万元
: 结果7人抢标,最后由持有建物所有权的杨姓自然人,以5676余万元天价标得
: 比底价高出18倍,换算每坪超过278万元。
: 而这笔得标者是原建物的所有人。我很纳闷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
: 后来新闻中也有写出原因,因为在出价大于等于底价的情况下
: 得标人土地的部分可以直接填写原本的底价176万元
: 并把增加的5000多万价金都加在自己所持有的建物上
: “一般来说,加价会加在土地上,主要是为了省未来的土增税,但这个物件的情况是
: 建物持有人并不是债务人,所以多余的5000多万即便真的缴出去了,执行处也必须退还
: 因此甚至可以跟执法机关商讨抵销,只需缴纳土地部分的费用。”
: 请问版上大家对于这样的手法,有其他的看法吗??他这样做真的是万无一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