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想来问有申诉交屋款5%失败的实例吗?

楼主: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8-01 14:58:33
建商预拟之定型化契约,如果违反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或不得
记载事项,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第4项规定,该契约条款是无效的。
仲介或代销通常是不会代理建商来跟消费者进行更正有问题的定型化契约条款,
所以才会有“要就吞下去,不然不要买”的说法!
向主管机关检举后,主管机关令建商限期改正而不改正的话,就得按次开罚了。
反正现在的建商就是摆一副我就烂的死样子给消费者看,反正政客们收了这些建
商那么多的政治献金,也不敢真的去好好整顿建商长年来的劣行。台北市政府几
年前抽查是有90%以上(有几年甚至是100%)建商的预售屋定型化契约是违反中
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或不得记载事项的。
PS:建商、仲介或代销要求消费者支付定金或其他名目费用后,始得审阅预售屋
定型化契约,这是违反《公平交易法》的,也是有罚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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