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讨论串就知道这个板有多少外行人了。? 一堆错误讯息充斥,笑死人。?
竟然还有人说29楼变33楼因为高雄法规放宽。? 是在公三小啦。
难怪无脑记者喜欢抄,网络新闻充斥一堆垃圾废文。
真实情况是:
以前住宅29楼或99公尺(不含屋突最高9公尺),
是因为超过就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要环评就要交给顾问公司处理,还要进行一堆检讨,增加的成本绝对吃掉报酬和坪效。
所以建商能够在29楼或是99公尺以下用完容积,都不会想增加成本超过这个数字。
去年环评法放宽到120公尺以上才要环评,120公尺以需要消防管线的层高3.3公尺换算,
大概33层是极限。
所以近两年120公尺左右的高层大楼雨后春笋般出现。
这是全台标准一致,谁跟你高雄独家。
另外50公尺和15层楼,
是因为超过就算技术规则所称“高层建筑”,
不仅是因为超过这个数字就要委托(花钱请)结构技师公会进行“结构外审”,增加几十万
的费用那么简单,
而是“高层建筑”法规检讨完全不同,
还要设置特别安全梯,
建造成本和坪效、公设等等,直接等比级数暴增,
这种状况下花钱“结构外审”的费用根本已经是零头了。
而需要花钱“结构外审”的不是只有15楼/50公尺以上才要,
地下开挖超过12公尺或是开挖超过3层楼,也要花钱外审。
所以建商如果能在15楼或50公尺以内,把容积用完,或是地下3楼以内把停车位排完,通
常不会像超过这个数字,让建造成本暴增。
有些建商甚至如果在15楼以内容积还用不完,
但考量基地大小、产品规划、坪效等等条件,
宁可不要把剩下的容积用掉,因为容积用完,盖超过15楼,用高层建筑检讨法规,
所需要的成本,还不一定比超过15层以上卖的收益来的高。
。。。还什么超过15层比较安全这种观落阴的鬼话都可以上新闻
记者到底能力是不是有限?
※ 引述《freerider90 (自由骑士 就你)》之铭言:
: 目前看上一间总楼层15楼的房子
: 做房仲的朋友跟我说
: 目前新大楼如果楼高超过50公尺(大约14、15楼)
: 就要结构外审
: 要将结构交给土木技师协会等审查
: 虽然整个成本(对建商)会提高不少
: 但是会相对安全许多
: 所以反倒总楼层16、17楼以上的房子是相对安全的
: 而总楼层14楼也没有结构外审
: 但至少他的每层楼高较高
: 总楼层15楼就是没有结构外审又塞入较多的楼层数之下的产物
: 所以蛮多件案总楼层15楼的
: 他建议我可以多考虑一下
: 请问版友会特别在意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