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为何112户同意 1户不同意 北市府还是败诉

楼主: jamo (hi)   2020-07-07 19:15:06
※ 引述《suwy (Hank)》之铭言:
: 这是永春都更案2年前的判决,害的整个都更计画、审议重跑一遍,
: 其实这个败诉不是同意比例的问题,而是一个公平问题。
: 同意的那112户,与建商签的是“协议合建分屋”,
: 不同意的那1户,因为不签,则自动进入“权利变换选屋”,
: 问题就来了,
: 建商拿出200户给那112同意户来分配,却拿出2户给那1不同意户来选,
: 好的都被选走了,烂的给我二选一,不同意户当然不爽,
我比较好奇这个原因是什么
是因为别人都选走了,最后就剩两户可选还是怎样
按常情来说建商也是希望能成案
不太可能给这么烂的条件摆明羞辱人破局机率大增
: 最后,告上法院,北市府与建商败诉,不同意户胜诉。
: 节录判决内容:
: “......但二名原告所能选择的范围,仅限实施者先行为同意协议合建者保留户数以外递
: 少数余户。如此,不仅与都发局96年函所定意旨不符,且对不同意参与协议合建的权利人
: 选配更新后建筑物的权利构成不当限制,有违平等原则。”
: 必须说,从公共利益来看,钉子户固然不可取,
: 但是当钉子户被迫加入到都更当中时,也必须保障其该有的权益。
我记得故事最后是被划出都更范围家族内哄?
话说回来保障钉子户的利益忽视其他99% 同意户的权益?
要知道迟来的正义大多数都已经变形了
看看大同案就知道了,随便诉讼都三五年
那时候的正义都不正义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7-07 22:28:00
你看原文“200户给112户同意户选”再怎么选也不会剩下两户而已,只给本来的不同意户两户选是建商设计的对不同意户较不利益的政策,也是后来造成建商败诉的原因。
作者: suwy (Hank)   2020-07-07 22:43:00
搜寻关键字能找到相关理由,原因也包括建商只开放选择"价值差距不超过10%的户别",导致能选择的没几户
作者: krjr24 (小K)   2020-07-07 23:22:00
可以自己拆掉盖新透天啊被划出都更范围没差吧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20-07-08 00:25:00
楼上可以去现场看一下被划出的那块,基本上已成废地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0-07-08 15:31:00
盖什么新透天, 那两栋加起来十几户, 三几坪地扣掉退缩, 你盖得出大家够分的房子再来讲它们那块地有容积都盖不出来最后大概就是看谁受不了贱价卖掉, 最后整合土地成功的自己改建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0-07-08 15:39:00
变垃圾了啦,怎么搞不不划算搞都不划算这样很好啊 记忆永存,还有一堆房可以永保记忆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0-07-08 17:49:00
喔,可以盖啊,真的,只是你会想住?先说啦,北市某栋就这样干过,你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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