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请问一下, 最近在看房子 因为我在台北工作 所以主要是请家人代看、还有和房仲
联络
然后我请家人向房仲索取"不动产说明书"
结果房仲回复说 约时间来仲介公司讲解不动产"现况"说明书 并且可以影印给我们
想请问一下
1.不动产说明书包括"现况"和"产权"说明书二部份
虽然"产权"的部份 最终还是需要我们自已真正去调第二类滕本才是保险的
但是应该要"现况"和"产权"说明书都可以索取吧?
2.不动产说明书 在假设交易后发生纠纷时 也是有法律效力 可以作为证据的
那影本有效力吗? 是否该要求房仲给正本?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