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aksharp (思念无声)》之铭言:
: 阴错阳差下,知道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 预计5天后签约
: 目前我已经下斡旋5万
: 仲介是**房屋,买收2%卖4%
: 如果现在反悔私下交易
: 我知道我们是损失5万
: 那卖方有什么合约的问题吗?
: 还是说我们可以借由认识,给房仲压力
: 变成买1%卖2%这样
: 因为朋友说竹北大都是1%
: 再请前辈们帮忙分享经验
: 因为买房现金真的有点紧...
你朋友的朋友 所以呢? 你本来认识吗? 还是只是强拉关系?
成交价1008万 买卖6%就是60万
就是你想省20万 你想游说屋主省40万 两人一起做坏事的样子
做坏事还要上来问人?
都已经价格谈好"1008万" 且约好"5天后签约了"
所以你的"永庆"业务仲介实际上已经完成他买卖成交的任务了
你要毁约就是赔钱而已 没什么
所以我早就说
台湾根本不需要保障买卖方签约前不收费这种免费做工的事情
你让买卖方免费在这些事情 结果呢?
好多仲介饿肚子没收费竞争 最后好不容易价格谈定"1008万" "五天后要签约"成交了
结果买卖方还想凹服务费买1% 卖2% 或是想私下成交直接收走6% 60万
那谁来保障仲介业务劳工的劳动收入呢?
我承认我是在帮你备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