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代书的程度?

楼主: onewalker (但愿人长久)   2020-04-23 21:48:57
找了代书问了一些问题
代书的回复不太满意
想请问是这个代书专业性不足 还是我对代书的期待有偏差?
问题1:既成顶楼加盖会不会被拆?或什么情况或被拆?
答:问各地方拆除大队。
问题2:住宅可以办商业登记吗?税率会有差别吗?
答:问会计师。
问题3:违建如顶楼加盖,因为没有产权,那买卖要怎么处理?
答:有人这样买卖喔?
是这个代书的专业性不足?
还是这些问题本不是代书该了解的?@@
作者: PDPDPD   2020-04-23 21:54:00
这些问题上网查就有了吧?而且问题3,他是以为你的意思是有人只买卖顶加的部分,还是说你就是这个意思?那我也想说有人这样买卖的喔?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0-04-23 22:03:00
第一项本来就代书不能回答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0-04-23 22:12:00
我觉得是你个人的问题按错等等补推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0-04-23 22:12:00
买顶加水电跟谁牵?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3 22:13:00
所以,你想得到什么答案?要代书帮你挂保证吗?你要不要去问律师看看?你看律师会怎么回答?
作者: gioandow (一蹴可及的就不珍贵?)   2020-04-23 22:17:00
诶诶 代书真的不够专业 第二题送分题临路六米以上可以看个使用分区去做营业登记,会影响地价税与房屋税,影响的层面看你设定营业登记的面积是产权的全部或比例。
作者: gglong (豆油)   2020-04-23 22:26:00
第三题是代书应该要懂的第一题知道答案也不能回答你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3 22:31:00
问题1:就是违章建筑啊!拆不拆?每个县市都不一样。有的拆除大队的预算被砍掉剩1块,要怎么拆?但万一整个议会的多数党换了或地方首长换人,政策可能就变了。议员关说有效,跟议员关说无效,也不一样。你觉得有标准答案吗?问题2前半段:问会计师或记帐士。后半段基本上会影响到地价税、房屋税及土增税。问题3:所有权人就是原始出资兴建人(民法第759条修法理由参照),因为没有办法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下称
作者: hsiangluv (震东)   2020-04-23 22:36:00
这些问题,问里长可能会更清楚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3 22:37:00
保存登记),所以依民法第759条及第758条第1项,并无法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因此买方仅能取得“事实上处分权”(这是最高法院创设的概念),至于实务上的做法就是“房屋税纳税义务人变更”。 我上面就是直接随兴写出来的答案,你去问看看一般律师、地政士,你看他们会怎么回答?
作者: hibioman (我爱高雄)   2020-04-23 23:08:00
1.这题陷阱题,直接问主管机关(拆除大队)2. 房屋税有影响,地价税不一定(除非原本是自用税率),违反分区使用可罚6~30万,但很多人从未被罚过3.就算拆房屋税籍,水电管路能改!这案件也直接推掉,不敢承办!顶加买方无土地持分,若日后房屋被报拆,无家可归,还要负担拆除费用。 签约前告知买方有可能发生前述情况,买方敢买?没告知,日后代书被告,因为是专业人有时不愿意正面回复!是因为客户挖洞诱导你跳进去
作者: gpee (watch)   2020-04-23 23:55:00
好敷衍的感觉,是不是免费的?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20-04-24 00:48:00
可能是代书知道你来问爽的,不想跟你说而已
作者: laksjd (狠)   2020-04-24 03:54:00
楼上正确 我家也是干代书的,这些问题除非承办过程遇到才会跟你讨论而且说真的 复杂的案件不接算了 他可能只是不想做
作者: alex8398 (ijust2009)   2020-04-24 09:25:00
我的代书第二题答得出来,不过当初也遇到很多什么事都要打电话问国税局的代书,这个行业能力参差不齐然后这绝对不是律师专业...除非自己有特别去学的律师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09:39:00
我讲白一点,不是归于我的业务的事情,基本上我会建议他去请教建筑师或会计师比较好,我不想讲错害人害己。违建优先拆除,当然是不涉及公共危险问题的话,原则上愈旧的违建拆除顺序是排在愈后面,这基本上就是常识而已,问题是如果有人要搞你的话,违建哪会跟公共危险没有任何关系啊?顶楼加盖,基本上怎会跟公共危险无关呢?你自己透天厝一户,而且旁边都没有任何建物,都是空地,顶楼加盖,可能还能扯一下,跟公共危险无涉。如果是公寓大厦的话,顶楼加盖涉及建筑物结构还有逃生等问题,当然跟公共危险有关囉! 你上来这儿能问到什么?我本来是不想写这么多的,是有点气才写一下。老实说,现在非客户电话询问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让他们问太久,多半会请他们当场询问,而且我会收咨询费。 原PO如果是向办了好几件你家案件的地政士询问的话,我个人认为除非那个地政士嫌业务太多,否则应该还是要补充一些内容比较好。这是业务能力的问题,会搞到让原本客户不爽,我也蛮意外的。
作者: s5517821 (买不起苹果)   2020-04-24 10:01:00
你问到高雄市长吗?
作者: PDPDPD   2020-04-24 10:22:00
反正不是重点,你不爽的话换代书就好了,那些问题你自己早就有答案了,我比较好奇的是顶加违建买卖的问题,完全不会有土地和建物的所有权状,是要买卖什么东西?该栋全住户同意的使用权吗?而且基本上有人真心要搞你顶加违建是不会去报1999违建科的啦,跟你说的一样,不是新增的缓拆不知道排到民国几年,但是如果他是去法院告你,就准备GG了。有不少判例,一样可以google,所以你是卖家的话,真的有人想不开或是太傻太天真要买,你就赶快卖吧,虽然于法这个交易的商品根本不存在。那如果你是买家,我劝你不要……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0-04-24 11:29:00
代书不会教你违法的事,他当然知道怎么做,但你们很熟你确定案子给他跑,他可能还会教你。只是问爽的就路边玩沙去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12:13:00
很多地政士是不了解“事实上处分权”跟“所有权”的差异性,这还包括对不动产物权不了解的一般律师也一样。一般律师是不懂登记,而地政士对不动产物权法令的了解不够深化了解。公寓大厦的顶加,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前后,以及是否有“债权物权化”的问题(例如:顶加记载在“规约”等等),这都是得对法令及实务非常熟悉的人,才能充分回答。讲难听一点,你花钱咨询,倒楣一点,还会问到不懂装懂的人咧!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0-04-24 12:23:00
你不想给他案子?他还不想接这种麻烦的案子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12:26:00
我一般回答就是“有权状过户权状,没有权状只有房屋税籍就过户房屋税籍”这么简单。至于一堆法律上的争议性,老实说一般人可能也听不懂,还会嫌你太囉嗦咧!关于“事实上处分权”的资料,我自己都不知道看了几遍,一直反刍再反刍,每次看完后的心得都会增加一点。你讲“事实上处分权”,可能九成以上的地政士连这玩意是什么都没听过。我刚看某个法律专业网站,还有撰写的两三位律师观念错误,“事实上处分权”是因为未保存登记建物,无法移转所有权,最高法院才创设出“事实上处分权”这个概念。而不是只针对“违章建筑”而已,有一种情况是合法建物但没有办理保存登记(因为保存登记,在我国是采“任意登记”主义,而非“强制登记”主义)。 连好几个律师观念都错了,你觉得一般律师跟地政士会懂这个吗?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4-24 13:07:00
就代书不想回答而已,大概不觉得你是(好?)客户,真的想接案,一个代书随便也会认识好几个会计师建筑师律师等,你的问题从简单回答到深入回答都可以,就算非本身专业外LINE一下朋友都有答案,单纯不想帮,事实上也没义务帮其实太认真回答你问题的代书,反而可能是经验少没被客户玩弄过...
作者: laksjd (狠)   2020-04-24 13:53:00
是只想处理单纯的案子 因为是按件计酬我是说即便有能力的也是这样,更不用说水准低的我家执业20年了还是会遇到事后反悔来找代书碴的人一件也赚没多少 除非生意很差不然当然趋吉避凶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14:47:00
我连你去“法律百科”网站看文章,应该都猜得出来了。只是真的一般律师跟地政士是不懂这个的,要深入讲问题的话,大概也能写一篇论文了。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4-24 14:59:00
未保存建物只是无法用登记移转所有权,但是是有方式可以移转所有权的,像是继承,所以建议原PO可以去....网络上的免费咨询只能给这么多的回答了 XD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0-04-24 15:02:00
......地政士不等于律师牌......你怎么会强迫地政去回法律问题?何况是说错就可以被告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15:18:00
tamacugi讲得很好哟!但前提是房屋出资起造人生前没有将“事实上处分权”让与他人(例如:赠与或、买卖)。如果房屋出资起造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在生前让与事实上处分权给他人(受让人),此受让人死亡后,受让人之继承人所继承的权利还是“事实上处分权”,而非“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第759条,非因法律行为,无须登记即取得物权。但实务上,认为“事实上处分权”并非“物权”就是了。继承人是依民法第1148条第1项,承受被继承人之“事实上处分权”。PS:我个人是比较赞同某些学者之见解,认为“事实上处分权”除了没有登记外,跟所有权之权能几乎是一模一样,具有多年之惯行及法之确信,依民法第757条,认为其为“习惯法”上之物权,只是实务见解并不这么认为,也是没用。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24 15:48:00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1746号
作者: TAKIHERO ( ≡880882≡)   2020-04-24 16:46:00
代书回的很专业啊,就你搞错要问这些你该问你有付服务费的仲介,但也不负责
作者: Zyn (鬼岛小民)   2020-04-24 16:51:00
纯推taoist9999大耐心说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4 17:11:00
最好有仲介会懂这个。 XD要讲的话,真的可以写论文了。老实说,一般我就是讲:“有权状过户权状,没有权状过户房屋税籍”这样子而已。因为要深入探讨的话,一般人听不懂就算了,真听懂了,会不会因此就不买了?
作者: king12272 (Matt)   2020-04-25 01:40:00
代书的回答很专业啊
作者: slchao (slam)   2020-04-25 10:34:00
感觉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够好,也互相不信任,代书觉得你问完后不会给他业绩所以留一手,你觉得要看代书的能力再决定要不要给他业绩所有不满意。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4-25 15:29:00
大部分地政士会办理“未保存登记建物”之申报契税流程(在缴完契税后,“房屋纳税义务人变更”就完毕了)。但大部分地政士是连“事实上处分权”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甚至很多人应该是完全没听过。大部分律师则是完全不了解不动产登记流程,因为国考没考,加上大多数律师是完全没做过不动产登记实务。 其实“所有权”跟“不动产处分权”在法律上是有相当多的差异性:例如:所有权人得主张民法第767条物上请求权;占有人得主张民法第962条物上请求权,但两者光时效就很多了。        “事实上处分权” 到此为止,我要下课了。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4-25 17:26:00
你误会taoist9999的意思,他是说大部分的代书不懂详细法律关系但是会办,不然实务上那么多违建买卖案是谁去办?阿不都代书,另外你下面回文的,回不想办的很多是代书(包括我,toa也是),回答不会办的就乡民囉,你觉得呢?大部分代书程度不够不会办,那实务上谁去办??客户程度比代书好都自己办?? 逻辑不通嘛,不过你硬要这样想也没办算了tao都懒得回了,我也懒得争,你爱怎么说都随你吧最后给个建议,你应该是想办法提升代书意愿,或换个想办的代书办,不是在这边抱怨代书程度不够,不然永远卡在这没抓住代书想不想办的点的话,那你要找程度"够"的代书,就可能要花很~多精力去找了
作者: jessica418 (洁西卡)   2020-04-26 08:20:00
有点要马儿跑 又不给他吃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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