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决定来公布很有问题的中虹建设新建案信义潮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路127巷11弄6号)
经过是一开始看中一楼的物件附有块法定空地的约定专用,觉得使用空间很大
但当场是不给看买卖契约,要求付订才能看(应该符合消保法11条),后来还是开价谈看看
结果收据是签一张不平等的预约单(售价要卖方同意 也应该符合消保法12条)。
后来价格谈成,补足完3%订金准备签约时前一刻请代书帮忙看合约,
结果一查那块地根本没登记约定专用!!!!
(这代书很专业让我没被骗 可私信介绍 非业配)
查了建照与送审的平面图上的确没标示基本上就没有约定专用,
虽然契约有写一楼所有权人可以使用该约定专用,但契约上也没标示该地的范围,
这合约其他所有权人或以后第三方更可以不认(大厦管理法23条),
空地应是社区内各巷道不确定是否为防火间隔(大厦管理法7条),
加上建照或誊本也没标示,也不愿提供竣工图说,多方看下来不能合法私用,
其中提议给所有所有权人签名同意后登记,
也要求一周内提出合法公示真不合法就退订,
至今已过一周都没处理也不退订,打算先公布此建案以免有人再上当。
另外这样应该算诈欺了吧?
请网友们指点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哀!
以下更新:
失联后到现场堵完人后确定不退代销叫我去告他,
先报消保官,也已备案请警察先登记身分以免烙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