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法定空地中约定专用的合法问题

楼主: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3-24 23:17:45
目前打算买间新成屋,其中一楼法定空地中有含某范围约定专用可用,
但送建照时无标示约定专用,所以誊本中也无
建商只把他列入规约但该某范围图也是后来才付上(因为我提出才付),
目前代销说是所有住户签约都是同意那块为约定专用,
之前买的也后来都付上范围图,但也无从证实大家都合意
请益:
1. 假设他户之前买的真没付图,约定专用区域是否可用合约中没此范围不属合意推翻?
2. 假设目前所有权人真的合意,但后来转售至第三人没付上这合约(还是可以过户),
第三人是否可以否决其约定专用?
3. 假如真要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是所有住户同意登记到登记簿?
或请建商更改建照有可能吗?或有其他方式吗 谢谢
作者: wu7477   2020-03-25 00:31:00
跟建商订的契约,都会有约定专用条款,但这通常没登记公示,如果转手后的人不知或无从可得而知,便有是否受拘束争议以及现实上有无可得而知的情况判断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3-25 06:33:00
前面刚回过文,搜寻一下我的文章
作者: wu7477   2020-03-25 09:41:00
实务上承认以建商为中心跟住户订立的分管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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