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订购房屋证明单

楼主: l77229 (不值)   2020-03-11 14:03:22
各位前辈好
目前已有看中一间尚未正式行销的建案。
与该行销业务谈过后,告知目前先缴交五万,可以先选喜欢的房子,后续签约会加送家电提货券,若是等正式行销后再买就没有赠送提货券。
另外有说明若之后正式开价不满意,可以全额退还。
由于是第一次购屋,以为会拿出所谓的红单那种预订单,但看上面写“订购房屋证明单”,如图所示。
https://imgur.com/a/C5Lmbgh
条约中并未说明若开价不满意可全额退。只是业务表示上述等事项会于下方备注。
请问这是所谓的红单吗?若于下方手写备注的话一样具有效力吗?毕竟条约注明买方后续不买的话会被没收已付款项。
再麻烦大家提供意见了,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3-11 16:14:00
可以吐槽的点太多了,怕就不要签了。至少也等先看完预售屋契约再说。预售屋相对于成屋,是极其没有保障的。连预售屋契约都没有的预售屋是没有保障中的没有保障。
作者: tony82501 (恺恺)   2020-03-11 16:37:00
人跑了拿这个单据去法院对方会认赔吗
楼主: l77229 (不值)   2020-03-11 16:38:00
谢谢您的回复,建商风评好像还可,但首次购屋所以比较容易担心。因查资料发现许多人也是下订后才拿预售屋契约书,故未觉得奇怪,我再问看看是否已有预售屋契约书可参考好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3-11 20:00:00
《预售屋买卖契约书》不必付订金就能拿了。Q:审阅定型化契约内容前,消费者是否必须预先支付订金或类似名目之金钱?A:事业要求消费者必须先支付订金或类似名目之金钱,始得审阅定型化契约内容,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条号为第24条),依《公平交易法》第42条(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条号为第41条第1项)得处罚该事业。
楼主: l77229 (不值)   2020-03-11 23:04:00
了解了,感谢提醒!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3-12 16:02:00
但我要说的是大多数建商还是会要求先支付几万块的订金,消费者才能把预售屋买卖之定型化契约拿回去,但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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