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rdanyoung (年轻人看不到未来)》之铭言:
: 帮朋友问的
: 朋友家里是老公寓,建商在旁边有买了相邻的地(面积很大)
如果临建筑线
面积大到能独立兴建,
最差的情况下就是自己盖,
周围邻居能谈多少是多少,
要太多太耗时也只能划出去。
: 合建开出来的条件也合理,谈得过程建商也算有诚意
: 但谈到后来第1弄的出现钉子户,建商在时间压力之下
: 摊牌说再两个月如果无法达成100%住户同意的话
: 只好将我们第1、2、3共三个弄的住户切割掉
: (我们3个弄位于整体都更基地的边边而不是中心)
: 建商自己的土地面积就足以申请最高的容积奖励了
: 并且说都更处说第1、2、3共三个弄,
: 说什么地号上是一个共同的单位,要都更只能同进同出
: 不能单独切割掉第1弄
: 这点真的是这样吗??
他没说错。
: 因为我们想说第1弄的钉子户那么机歪,就切掉第1弄就好我们2、3弄继续都更啊
: 这部分有高手知道细节吗?
: 是真的有这样的规定,还是建商在唬烂?
建商没必要唬烂。
: 但是钉子户是真的太跨张就是了~
: 注:目前是走协议都更而非权利变换,权利变换才有办法公权力介入强拆(对吧?)
: 请高手帮帮忙了
: 又或著怎么让钉子户点头啊?
贪,无解,等到建商动工,钉子就后悔了。
: 有好办法或是相关经验可以分享吗?
人性,无解。
如果建商握有大面积,
他可以不跟居民耗,自己就能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