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大都有说新北市在阳台装窗就是违建,但刚刚查到一个判决
裁判字号:108年度诉字第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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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是住户告管委会统一阳台设装铝窗是违法的,
原告说 1.阳台加装铝窗属二次施工之违建,违反建筑及消防相关法令
2.违反使用执照第二点
然后新北工务局说
1.查建筑法第73条第2项规定...故安装铝窗倘无涉及外墙等主要构造之变更,则
无涉及建筑法相关规定
2.本府违章建筑拆除大队说明:其阳台内墙之落地窗并无疑除阳台,非属违章建
筑范畴。
3.另本案消防局办理说明:现场为住户于后阳台二次施工安装铝窗,经查看,现
场并无设置‘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置标准’内之避难器具,因此无操作空
间、开口部面积等问题。仅向住户口头宣导,相关消防之安全疑虑。
法院补充说
1.各住户专有部分内之铝窗非维持建筑物安全所必要之构造、亦非供全体区分所
有权人使用之公用物,难认属前揭使用执照所指构造物至明,故于阳台上增设
铝窗即非属于使用执照第2 点所欲规范禁止之“加盖构造物”行为;又增设铝
窗既非加盖构造物,自无所谓二次施工之情。
这样看来, 是否就表示在新北市,虽然说是跟进台北, 但实际上,阳台加窗,只要区
权会决议通过, 内墙不打掉,不是做封闭性的,且维持阳台功能就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不用申请??
请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