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些厂商把持密码等资料不愿意让其他业者顺利接手是违法的行为!!
若各位停车塔故障率太高建议更换厂家来保养,避免被长期绑架!
我们大楼47个车位终于顺利把嘉x更换掉了,新厂商也顺利接手了。
后来写信给营建署,得到以下回复。
您于108年12月4日寄给署长的电子邮件,提及建筑物升降设备(电梯)、机械停车设备委托
维护保养争议1事,兹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事项涉及消费争议事宜,查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处))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订定
“消费者保护法”及其相关规定,业针对委托契约消费争议明订相关协处规定;各直辖市
、县(市)政府亦设有“消费者服务中心”,由“消费者保护官”协助民众处理相关消费争
议事件。
查“公平交易委员会”订有“公平交易法”及其相关规定,以维护交易秩序与消费者利益
,并为处理电梯事业之销售及维修保养行为案件,特订定“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电梯事业
之销售及维修保养行为案件之处理原则”处理相关争议事宜。
按公平交易法第25条、第42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者外,事业亦不得为其他足以影响
交易秩序之欺罔或显失公平之行为。”、“主管机关对于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之事业
,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得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
元以下罚锾;届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为或未采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继续限期令停止、
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按次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罚锾,至停止
、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为止。”。
另按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电梯事业之销售及维修保养行为案件之处理原则第6点、第7点规
定:“电梯事业不得有下列足以影响交易秩序之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二)无正当理
由拒绝提供电梯紧急用开启钥匙、维修保养所需之线路图、操作手册或其他必要资讯予电
梯产权所有人。(三)为取得维修保养服务,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迟或拒绝提供零配件予电梯
使用人。(四)对电梯运行之任何强制暂停运转设定机制,如密码或相关设定,于电梯使用
人转换维修保养厂商时拒绝提供重新启动程序。”、“……电梯事业违反第六点者,构成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条之违反。”。
您所提委托维护保养争议,涉及个案事实认定,为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权责,建请
您检具具体书图资料迳向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反映,以取得正确资
讯及协处。另消费争议事涉私权之约定事项,亦可另循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您若仍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欢迎随时来电洽询,感谢您的来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