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囤房税无助解决高房价

楼主: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9-10-09 10:54:39
囤房税 → 针对囤房者、囤地者
但我并不看好只针对囤房地者课的囤房税
能打击到房价
为何?
因为房价具有连动性
当区域都卖这个价、都租这个价
一户持有和多户持有,他们卖的价格、租的价格是一样的
当囤房者被课了囤房重税
可是一户持有的人,他因为被减少了持有税
(黄国昌版的囤房税,一户持有从现行的1.2%降为1%)
反而一户持有的人,房子更可以待价而沽 → 慢慢卖、卖卖租
有人或许会问...一户持有的人都自住,自住哪会有把房子租人的问题?
多户持有者,可以用公司持有、人头持有...
只要他名下只有一间自住房,其他多户其实都还是在他的控制下
有太多方法,可以进入一户持有的低税率甜蜜点
所以,囤房税并不能打击到房价
是因为囤房税,排除了对一户持有者,课持有重税
那多户持有者,只要把名下搞到只有一户持有
一样享有低持有税率,有漏洞钻的状态下,房价怎么可能跌?
再者,真‧一户持有的自住者
他们因为低持有税率,长期持有的成本小
他们卖房子的时候,不会因为房子卖不出去,导致持有成本偏高
一样可以把房子卖高价
实施囤房税,钻漏洞的多户持有者 + 低持有税的一户持有者
所形成的区域行情,所塑造的房价连动性
会让房价,还是一样会处在于高点!
持有税到底要课到多少,才能有立竿见影的实质打击房价的效果?
实价1% 就很有感了 1000万的房子 → 一年缴持有税10万,平均一个月缴8333元
★前提是税基,是依照市价,课征持有税
持有税理想的状态是:
一、实价课税,税基 = 市价
二、不分一户持有、多户持有,一律课征一样高的持有税,避免钻漏洞
三、高持有税率,拉高持有成本,让产值不足的房地产,回归符合其价值的价格
一、实价课税,税基 = 市价
理想的市价的产生方式:
依照过去一年,区域的平均成交行情
(区域的定义:不论公寓和大楼,指同一批在相同地号上盖的房子
会细小到相同地号,是因为平民屋和豪宅的价格不同
所以不能以广泛的区域平均行情为基准,而是要细小到同批地号)
决定房屋税、地价税的课税基准
例如一间 1000万的房子
现行的房屋税会随着持有年限越久,房屋税会依折旧率而逐年递减
30年、40年的老房子,房屋税会趋近于零
但完全忽略掉了通货膨胀、周遭基础建设发展、经济发展,所造成的房价上涨
并且无视房屋老旧,造成的维护成本、社会成本,逐年提高的事实
所以折旧率,应当从房屋税公式中剔除
改成一律依照市价,为税基
房屋当下可以卖多少钱,就该被课多少的税
以现行的税基制度,持有税(房屋税+地价税),一年大约0.1%~0.2%
1000万的房子,一年课1万的税,平均一个月缴不到1千元
这合理吗?
不合理的税基 = 低持有成本
而低持有成本,就是让房价无法降低的元凶
当房屋的产值(租金),高于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税+管理金+维护基金),房价就会上涨
ps.自住者省下的租金,等于自住者房屋的产值
当利息低 + 税率低,持有成本低,而租金又可以依照通膨逐年提高
产值(租金) > 持有成本,房价怎么可能会跌?
所以才需要由政府,来实施实价课税,垫高持有成本
当房屋的产值(租金),低于(利息+持有税+管理金+维护基金),房价才有下修的可能
ps.
实价课税的税基是会变动的:
当区域(同一个社区),大家房子越卖越贵,税基会越提越高
当区域(同一个社区),大家房子越卖越便宜,税基会越来越低
以过去平均一年,区域的平均成交行情为计算基准
若过去一年区域无成交纪录,则拉长到3年
若3年也没有,则拉长到5年
若5年也都没有,则以邻近区域,同样类型(公寓or电梯)、同样屋龄、同样...
为计算的基准
二、不分一户持有、多户持有,一律课征一样高的持有税,避免钻漏洞
就是使用者付费的观念,持有就必须付出持有成本
当自己无法约束自己时,卖房要卖市价
就交由国家政府的课税手段,来让涨价归公
即使是自住,也不该抱持着我的房子要卖的时候,要连本带利赚回来
产值=租金(自住者为省下的租金)
卖方不应该要让买方,为其付出过去的租金 (包含在成交价内)
因为这租金,本来就是房屋持有者必须付出的持有成本
但现实的人性是:我卖房子都要卖市价
也就是买方都在替卖方,付了卖方过去应该自行付出的持有成本
大家的心态是:反正以后房子要卖的时候,新的买方也是要承接
既然现实大家卖房子都要卖市价
无法根除人性的自然面
那就只能透过政府课税的手段,来让涨价归公
而政府课征的持有税,就用来发展地方、或是维护和改善公共基础建设
三、高持有税率,拉高持有成本,让产值不足的房地产,回归符合其价值的价格
房价的计算,最实际的公式就是用租金回推售价
也就是房屋有多少产值(租金),房屋的合理价格就该有多少
收租金者 - 以收的租金作为产值,回推房价
自住房者 - 以省下的租金作为产值,回推房价
现行的税基,让实际课到的持有税(房屋税+地价税),实际只有0.1%~0.2%
市价的税基,让实际课到的持有税(房屋税+地价税),实际达到1%~4% (视持有户数)
再加上管理金、老旧房屋维护基金 (合计为实际房价的0~2%)
管理金 (公寓和大楼,由社区住户,自行决定收受的管理费多寡)
越老的房子,维护基金会越来越高 (由社区住户,自行决定收受的维护基金多寡)
其中管理金、维护基金由持有者自行决定,0~2%都有可能
政府能控制的就是持有税,合理应为实价1~4% (视持有户数)
当产值(租金) > 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税+管理金+维护基金),房价会上升
产值(租金) < 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税+管理金+维护基金),房价会下降
现行的持有税低(0.1~0.2%),很容易就会让产值(租金) > 持有成本
房价自然只会越来越贵
施行实价课税后,持有税1~4%
那些炒作出来的房价,就会不敌 产值(租金) < 持有成本 的事实
明明...收到的租金 或 省下的房租,明显小于持有成本
该间房屋的价格就应该下修!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9-10-09 10:56:00
多户的政策都做不到了 不要想一步登天 做梦
作者: MUMUKON (XD)   2019-10-09 11:11:00
1000万的房子 1万的税我还是搞不懂房屋税怎么计算
作者: sdhpipt   2019-10-09 11:12:00
为什么持有房子叫做使用者付费??? XD我以为 实际居住者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使用者 何不学法国向房客课征房屋税呢? 根据使用者付费原则 XD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1:16:00
你很用心写,但是这个案子超过100%过不了,效果等于0。屯房税过的机率有1%,至少是个开头。另外人头户绝对不好找,人头翻脸不认是人头,打官司未必拿得回来。至于法人持有,建商还是有屯房税的问题,只是有宽限期。
作者: asole (涝塞输球超爽的)   2019-10-09 11:21:00
上一个把该市公告价格调升的算不上市长这不就代表大部份人不愿意? 鲁空继续做梦吧*选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1:22:00
不动产是台湾目前掌权者最有共识的一块,当求单点突破优先,要提出整个包裹闯关,难度极高。
作者: sdhpipt   2019-10-09 11:22:00
上一个调高的市长 后来跑去选立委落选 XD
作者: hfish1126 (我是大叔)   2019-10-09 11:26:00
房屋自有率这高 持有税 洗洗睡
作者: grotwpig645 (张智良)   2019-10-09 11:29:00
持有税 呵呵 不想选总统了吗
作者: weivvv (Wei)   2019-10-09 11:41:00
应该将炒地、炒房及任意调涨租金等行为纳入刑法规范,违反者判刑,不得易科罚金、假释,一律入监服刑,这样才有效。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10-09 11:50:00
其实把贷款限缩成20年就好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10-09 12:10:00
………自住房租人?
作者: sospeter (预测未来)   2019-10-09 12:17:00
辛苦了,但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落差,懂吗?
作者: Kaskade (浩室界第一把交椅)   2019-10-09 12:34:00
房虫吓到闪尿
作者: Hughlo (lo)   2019-10-09 12:37:00
完全同意 持有税不应分ㄧ户多户只要有例外 就有漏洞总之要提高持有成本 就是要无条件课高持有税持有成本不够高 房子没有大降的可能因为可以慢慢卖的人实在太多了
作者: onlythat2002 (仅)   2019-10-09 12:46:00
政府自己盖,盖好盖满,规定只能卖回去给政府,房子一多,以量制价,普通的套房自然就平价,走高档路线的不用担心会受影响。
作者: flyidiot   2019-10-09 14:01:00
囤房税本来就不是针对一户的持有者(认定为自住)而是那些把房子当投资标的囤放居奇的人空屋率高,光这些囤屋(非自住)释放出来,就足以让房价回归正常价格。“把名下搞到只有一户持有”讲得简单,别搞得后来一直跑法院跟借名者争讼。
作者: A0908 (=峰哥=)   2019-10-09 14:08:00
屯房税没有差的话就不会被蓝绿联手封杀了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9-10-09 14:13:00
看到持有税1%就知道你在做梦,根本搞不清楚政策方向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9-10-09 14:18:00
囤房讲的是单人持有一户以上, 公司持有我不知道算不算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10-09 14:20:00
台湾的政府越管越乱而已,金管会 ncc廉政署 一堆不胜枚举,税制一堆把房价打下来还是助长?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9-10-09 15:10:00
公司持有如果算的话 就好笑啦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5:32:00
依照北市提的概念,法人是有在屯房税内。因为建商适用。用法人持有,未必能够比较划算。至于人头户。简单比喻,有几个人敢把1000万放在别人的户头?这是考验人性。先别说两造的证据力问题。人头户随便用一个善意第三人就能让你讨不回来。
作者: opopkc (焗烤布丁)   2019-10-09 16:12:00
这法案没差的话你就不会发这篇文了,看你怕成这样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10-09 16:50:00
为什么要降低房价所得比呀?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9-10-09 17:09:00
把慈济的地强征就可以盖房给觉青啦各县市都有超大的建筑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8:14:00
原po你讲的我同意啊,不过执行面问题怎么办?我看法跟时力还有北市比较接近,对房价没效,但对资产活化有帮助。从打击面小的屯房税做起,不然永远都没有一个起头。坦白说,这次屯房税也不会过,因为执政党没有急到要用屯房税救选情。国民党也长期站保护不动产价格的一方。不过至少北市明年有机会先试办,让大家看屯房税没那么可怕,不会伤到小老百姓。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9-10-09 18:23:00
政府把人民收入提高不就好了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10-09 18:30:00
你们应该跟自己老板争取,怎么会跟我(英)说咧?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10-09 18:35:00
=.= 屯房税是救选情? 天啊
作者: loveFigo (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让人受)   2019-10-09 22:32:00
一步一步来吧 法案还是要先从小地方做起先想办法获得支持或至少尽量取得部分共鸣才有利于慢慢改变风向及后续的推动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9-10-09 22:48:00
真一户自住者换屋就是刚需所在,哪能够慢慢卖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10-10 11:01:00
推 全面才是正解 喊囤房都打假球骗票的
作者: abasqoo (德莫尼克)   2019-10-10 23:58:00
呵呵 那还怕人推囤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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