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从长辈那边继承下来的台北市万华区的某土地持份(在万华车站附近),
我们家兄弟姊妹和母亲都有一部份持份,总共约为整块土地的1/8,
但该土地因为有欠地价税,所以也还没办继承登记、分别持有,
欠税导致税捐处经常寄催缴函给我们,但因为是继承人们共同持有状态,
我们也无法去个别缴纳自己持份的应纳税额,导致事情卡在这边,
其中一位兄弟姊妹需要频繁的出国,害怕欠税会导致他被限制出境,
甚至是财产被强制执行,因此急着想要解决这件事情,
而最近,那块地目前的使用人(也是继承人),委托了他的邻居(隔壁土地的持有人),
请代书来处理这件事情,处理方式为:
以(土地公告现值-应纳税额)*持份,和继承人收购。
我们家人对这种事情实在不了解,对此事我们有以下事项想请教:
1. 欠地价税是否有可能导致被限制出境、财产被强制执行?
此点查财政部网站得知欠税须达1000万以上才会被限制出境。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9873
若不会有影响,我们倾向不卖,并协调如何来处理地价税。
2. 以土地公告现值计算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或是应另请鉴价业者来鉴价对我们较有利?
3. 此地价税和使用人协调,应由使用人全额缴纳是否合理?
虽然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持有人,但我们无偿提供使用人做使用,
因此希望和使用人协调地价税由他来缴纳。
4. 综合以上,还希望请教板友除了卖与不卖之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式?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