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管委会丢走廊杂物被告?

楼主: Jimmy540i (Jimmy)   2019-08-12 15:26:14
大楼本来就规定不能在走廊放东西
没在管的还会放鞋柜
我这边是邻居鞋子会放外面
因为最近要卖房怕卖相不好
所以和管委会反应
他们处理了半天贴了告示还是一样
结果最后管委会把邻居的鞋子丢掉
本来以为没事结果最近知道被告了
我觉得有点对他们不好意思
但爬了一些文好像都会告成功?
作者: grotwpig645 (张智良)   2019-08-12 15:27:00
摆放杂物跟丢弃他人物品没有相关性
作者: IS0987 (FQ)   2019-08-12 15:27:00
丢到?丢掉?而且法规来讲管委会自己白痴丢人家东西,按法规拍照拍一拍,证据附一附报请主管机关开罚就好了管委会本来就没权丢他东西了= =相关规定法规都有写啊
作者: albertab (albertyang)   2019-08-12 15:36:00
作者: IS0987 (FQ)   2019-08-12 15:40:00
反正一个原则,管委会没有公权力,住户违规就是证据搜集完报主管机关罚钱也是政府罚,他不缴的话就等被移送执行,那也是他的事啦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8-12 16:04:00
很多人的法律素养真的很低,以为自己是对的就硬上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9-08-12 16:04:00
报主管机关罚金4万起跳 但前置程序一定要做足 这种就要来硬的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8-12 16:05:00
像是锁车这种蠢事很多管委会也常做
楼主: Jimmy540i (Jimmy)   2019-08-12 16:07:00
请问大家说的证据是要拍到人把鞋子放在那边还有门牌吗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8-12 16:19:00
往好处想,顶多赔钱而已,旧鞋子鞋柜赔不了多少钱的
作者: IS0987 (FQ)   2019-08-12 16:23:00
就拍东西跟户号,还有你们劝阻过的公文就行了你们就先把东西拍一拍,然后照片跟法条一起发给该住户,时间到没反应就报主管机关就好了细节真的不知道看你们有没有请律师,不然看看你们的物业有没有可以问的,真的都不会就打电话去工务局问或者你要倒过来做也行,你自己拍一拍跟市府检举,他会发文给管委会,管委会直接把公文转给该户跟他说,不处理时间到我就回报市府也行方法很多啦,就是不要(管委会)自己动手以上双北市以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朋友在双北以外的,市府都一直说不想闹太大XDD怕住户来个玉石俱焚,开始互相乱检举
作者: horb (猴柏)   2019-08-12 16:54:00
管委会是什么屁 本来就不能动别人的财产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9-08-12 17:05:00
管委会白痴多啊
作者: albertab (albertyang)   2019-08-12 17:17:00
= = 原PO这管委会也太菜了吧... 应该不是聘物业公司的吧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9-08-12 22:39:00
宁愿管委会硬一点 不然太多侥幸的住户
作者: surfkevin (珍惜家人)   2019-08-12 23:45:00
专业人士可以教吗?我的社区有很多人也是不遵守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9-08-13 00:30:00
保全公司有法务律师可以教可以找一天请问公司到社区说明为什么我说是说明呢?...因为教你们是要钱的说明不用钱XD关心这个议题的住户先把想知道的议题问题拟好找管委联络保全公司保全公司不一定会实际去跟你们约时间说明但是会至少写一份Q&A的文件给你们看最基本的认识就很够用...他们靠这个吃饭的问他们最有收获...
作者: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00:56:00
借此提问,那管委会叫保全将停车位上方电灯从控制源头切断,不让你开灯,理由是省电。这可以告强制罪?可以判多重啊?
作者: capik (capik)   2019-08-13 04:46:00
停车灯光是管委管的,可以制定开关方法,无法提告。
作者: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07:22:00
是哦!颠覆我的认知,我买的停车位并且缴管理费,然后管委会可以不让我使用灯光,是合法的?而且重点是我根本无法开灯,而不是如何开,这样没侵害我权利?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8-13 10:01:00
那个灯是公设吧 如果管委会有决议当然主张是都可以主张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9-08-13 10:25:00
管委会是公设管理人 他们开会后有权决议公设的管理方式而权利是你们在区权会给他们这个管理权的 除非你证明管理照明是超出区权会授权的范围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9-08-13 10:52:00
疯了吧 这就叫偷啊XD
作者: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10:58:00
承taohua所述,就是没决议过啊,再则公设就管委会讲了算?那把你家梯厅电灯关了,电梯该也不要让你用都都不违法,跟上述停车位电灯关了差别在哪?抱歉刚没看懂taohua的意思,那当然是管委决议要关的,而不是住户大会决议要关的那我才要问管委会的决议没犯法?另外同不让你使用电梯的常识,这需要你自己去证明这超过全体住户的授权?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8-13 12:25:00
管委会决议?他讲的是先确认有没授权先
作者: tku9527 (谢谢你9527)   2019-08-14 12:08:00
丢私人物品?被告正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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