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朋友向桃园南崁某知名房仲业者买房过程之纠纷
1.斡旋规则未事先说明
针对斡旋规则,仲介仅说明我有优先的谈价权利而已。因下斡旋时有与仲介提到过几天会
带家人来看屋况,但就在下斡旋隔天,仲介却一直催促要我赶快请家人来看屋况,而经询
问下才得知原来卖方有权知道所有下斡旋买家的出价,有这项规则就会直接影响到我的出
价及谈价方式,但却完全未尽到详细告知的义务,只希望客户赶快下斡旋
2.未主动归还本票,一度不知本票去向。
买房子时签立三张本票,分别为仲介服务费、1/2头期款及尾款。其中仲介服务费及头期
款本票,应于支付完仲介服务费及第一笔头期款后归还,但却过了快一个月皆未主动归还
本票。经追讨后才得知全店包含店长皆没人知道本票下落,连签几张本票也搞不清楚,甚
至还说当初就已经归还了,结果直到隔天才找到。
3.未充分告知银行鉴价风险
成交之后,比较仲介推荐贷款银行及自寻贷款银行,最后选择自寻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并签
约时发现房屋鉴价与买价相当,并非为当初仲介推销时所说该房屋银行鉴价已超过成交价
70万,差点落入鉴价低于成交价,需增加自备款补足贷款金额不足的状况,而仲介只是一
再用话术推销却未尽到风险告知的义务,可能导致客户无法及时筹钱而违约,事后只会说
那是因为你没跟我们配合的银行办理贷款啊,这样听起来是银行配合房仲业刻意把鉴价价
格调高吗?
4.总公司客服人员态度极差
买卖过程的所有问题,原想请总公司出面协调处理,但客服人员态度极差,谈话过程中一
直打断我陈述,并认为房屋已经成交,我所提问题皆以不成立或仅是假设性,而未实际发
生故认为没有重大缺失,身为提供房屋买卖服务的公司不但不专业,还加深资讯不对称,
更没有公正方可为客户解决问题或发声。
5.桃园市消保处调解会纠纷
之后我向当地申请消费纠纷调解,第一次该店店长打来说什么当初这些事情,她已经道歉
并也已赠送礼物给我。重点是我当时根本没收这份礼,完全在扭曲事实,然后她就持续跳
针不想解决问题,想当然也没达成共识。之后第二次直接在市政府进行调解会议,才发现
是另一个噩梦,当时想说第一次进行这种调解会,什么都不懂,所以特别在会议前向该名
消保官询问当天是否需要备什么文件,只得到说只须备我觉得需要备的文件即可。没想到
当天开协调会时该名消保官直接问我说你怎么没带契约来,还说这不是基本的吗?身为主
办调解的消保官连这种基本告知都没仔细说清楚,我觉得很糟糕。另外,在协调过程中,
消保官根本只是想消极处理,把时间拖过而已,连调解都称不上,最后就只会说我看你们
就是各说各话,那我宣布协商破局(因为时间到了所以草草了结)。最重要的是在消保官心
中这案件于法律上根本没有任何有效的效力,那我想请问当初在第一次申诉的时候就跟消
费者讲明不就好了,开这个会有什么意义?浪费我们的时间,再者,若是有任何严重的违
法事项,我们直接提起告诉就好了啊!干嘛找你们消费者保护?消费者保护不就是任何消费
上的纠纷跟瑕疵的处理吗!而且要站在消费者立场,不然怎么叫消保官。对方大公司法务
出面处理,结果消保官不但不站在消费者立场,反而反过来质疑消费者本身没有自我保护
意识没有保护自己的本票,没有专业度,我今天是去质疑对方的专业不足造成我的损失,
如果消费者有所有的专业知识,我何必花钱请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呢!
以上经验提供欲买房人士参考,请慎选房仲业者
服务费2%我一毛都没少给,可是换来却是这种称不上是服务的过程
公部门也没有任何对消费者的保障机制
大家就只能多做善事保佑自己不要遇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