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特别变卖程序后之减价拍卖的房子

楼主: HiStock (HiStock)   2019-08-09 16:35:50
请问各位大大
“特别变卖程序后之减价拍卖”应该是指在第四次“特别拍卖”之后的第五次拍卖了
为什么法院公告的拍卖次数写第四拍而不是第五拍
如果在特别变卖程序的期间仍然没有人买又再减价拍卖
这种情况是不是表示房子问题很大很大才没人敢买
可是房子可以让人点交
公告说建物已断水断电但屋内堆满杂物似已无人居住使用
这样还会有哪些重大的问题呢
有点想买
作者: wayaba (客倌 你想烧几分熟呢)   2019-08-09 16:44:00
一般是价格没到投标人底线
作者: rockywalker (洛矶渥克)   2019-08-09 16:44:00
第三拍→特别变卖程序(公告应买三个月)、却无人应买,债权人声请减价拍卖→第四拍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8-09 16:45:00
特别变卖程序后减价拍卖本来就是第四拍,只是有人简单讲说成五拍好辨识,至于瑕疵未必有,有时候是起拍过高,或者是本来就是难拍,故才落入四拍点不点交才是重点,其余就但看价格跟是否漏水或非自然死亡吧
作者: ppp00003 (杀人魔)   2019-08-10 00:57:00
就是四拍啊 点交占有 但是还有遗留物的问题 多做功课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8-10 14:40:00
遗留物的问题其实不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