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DPDPD 2019-07-27 21:41:03想请教板上的专家
最近看到台北市一个顶楼公寓,权状登记里有一项占坪约5坪的“瞭望台”,目前卖方将
之建为一套房,并声称为有合法产权之顶楼建物!
关于瞭望台我有在板上爬文,文章不多,但是在某一篇的推文里有大大提到,瞭望台属建
筑法里之杂项工作物,若四面有墙壁即属违建!不知道这个见解是否正确呢?
如果真是如此,那有登记瞭望台坪数的房子,不就完全是多花钱买不知道要干嘛的东西…
…还不如直接就是不占坪的违建,被报拆掉就算了,反正楼顶真违建每坪购买价也不可能
到实际每坪的价格⊙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