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小弟目前是社区第一届委员之一,因本周日即将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并遴选第二届委员,在区分权会之前有住户提交意见单,希望规范三等亲内不得担任
同一任期之委员,请问这有违法吗?因为社区经理说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没有此规范,
因此不得违反,小弟只是不熟悉规范想说上来请益,有住户会提这条主因是我们这一届
有多位地主户,姊妹父女都担任委员而且还是主委和副主委,他们会私下讨论决议
造成有委员觉得只是表决部队而请辞委员(此提案也是他的),因此想确认这是不可行?
还是社区有权利可以规范呢?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