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新成屋,强制住户‘共同持有’社区店面?

楼主: Coconut ( 敝狗自珍 )   2019-05-20 18:35:41
上个月看了个台北市新成屋,
强迫住户要‘共同购买’社区的三户店面。
也就是买一户住宅,会得到4张权状,名下出现4笔不动产。
回家后越想越怪,这...到底是什么怪招?!
想请教各位,这房子若买下去,是否后续问题很多?
 
建案状况:
商三,250户左右,25~39坪,每坪开80万上下,
公设比36%,管理费每坪$100。
原本的公设:健身房、阅览室、瑜珈室。
建案分两栋,以下简称A、B栋。
一二楼是7户店面(一般零售业)、大厅和公设。
7户店面,建商自己保留4户。
另外3户店面,却要强制 250个住户共同持分!?
第一户,在A栋,跨一、二楼,约 110坪。
一楼和社区大厅打通,放了沙发 & 意味不明的雕塑。
二楼和其他公设打通,变成“社区妈妈厨艺教室+长桌宴客区”。
第二户,约 50坪,已是B栋的一楼大厅、沙发会客区。
第三户,是畸零空间,约两个电梯大小,目前空置。
我搞不懂建商这么做的用意,
目前只想出以下缺点,完全想不出优点:
(1)每年要分摊三个店面的房屋地价税,北市的新成屋税额并不便宜。
(2)名下有三间店面,几百人共同持有,没有资产价值。
(3)只要任一屋主被法拍or欠债,这些看似大厅、公设的“店面”也可能跟着遭殃?
(4)房子住十年后想脱手,没人会愿意一起买下那几百人共同持分的店面吧...
请问这建案状况,是否根本就烫手山竽,完全不用考虑购买呢?
还是有什么我没想到的优点?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0 18:54:00
拿店面约定使用成为公设,你自己不都知道了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5-20 19:10:00
那是公设改店面出租要补管理费吧QQ
作者: IS0987 (FQ)   2019-05-20 19:19:00
同二楼看法
作者: aesdu (123)   2019-05-20 19:33:00
可以控制店面出租给的行业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9-05-20 20:21:00
出租补贴管理费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9-05-20 22:03:00
不管有没有买可偷偷检举至建管处,建管处派人来后会要求恢复使照平面图之原状。
作者: IS0987 (FQ)   2019-05-20 22:23:00
你去掉使照跟图说出来看就知道他是啥了,我还是觉得是建商二工过的店面= =我是觉得有疑虑的话就别买,房子不是只有这间没必要冒险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0 23:49:00
店面二工公设啦。公设怎么二工成店面还请门牌及权状?
作者: a58702152 (sam)   2019-05-21 00:07:00
不就垃圾建商的商业手法
作者: ooxxooxx (~阳光般的笑容~)   2019-05-21 01:43:00
公设是店面可以出租不是算优点吗?
作者: k0939770752 (一岁一个月!棒棒)   2019-05-21 10:23:00
台北市这几年二次施工抓很严 这建商真猛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1 11:29:00
打通就一定会有小违规啦,不过最大麻烦其实还是你担心的产权问题,基本上建商这样搞的案子我是不会考虑
作者: chiangww (none)   2019-05-21 13:22:00
就强迫卖你店面啊,不用考虑。(除非你爱)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9-05-21 15:19:00
会挂商3,北市,那这种的地基多大就是问题,会这样搞其实设计事务所本身…………
作者: divahe   2019-05-21 19:25:00
你把那三笔想成公设就好,信义计画区也有类似这种状况,有独立权状的公设,只是3笔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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