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cofu (AppleisA)》之铭言:
: Hi
: 交屋后整理资料时,发现一件很扯的事。
: 建案无地下室,1楼无住户,做为社区出入及停车用。
: 我的建物所有权状中,车位应有权利范围换算下来只有1.4坪,
: 远远小于标准法定车位(2.5m*5.5m/约4坪)的大小,1.4坪连半台车都停不进去。
: 我很确信我没有算错。
: 我知道建商喜欢把车道算入大公,但灌水到连法定车位大小都不到,也太扯了吧!
: 权状与合约差异如下:
: 1.合约上明订车位要有4.96坪,建物权状上只有1.4坪,少了3.56坪。
: 2.扣除车位的共有部分。合约上应有12.191坪,权状上有15.37坪,多了3.179坪。
: 想请问各位,建商是在打什么如意算盘呢?还是单纯算错了
: 可以要求建商去地政事务所更正吗?(1.4坪的停车位很明显是不合理的)
: 我可以自己去地政要求更正车位权利范围吗?
: 想请问现在共有部分(车位除外)权状坪数比合约多,车位是权状坪数远小于合约坪数,
: 除了日后买卖的影响外,这个错误对我还有什么影响?
: 先谢谢各位!
我猜测
有可能贵社区有庭院法定空地划设车位及车道
然后那些露天的车位跟妳一楼室内的车位
一起平摊停车场的一楼室内空间
假设贵社区基地500坪
连阳台雨遮每层楼盖了250坪
一楼50坪做大厅楼梯电梯这样
剩下200坪室内空间
然后外面250坪的院子也拿来划设车位
车道全部画在室外
所以室内每个车位大概只有5坪不到
室内室外车位数是40:40
这样每个车位的坪数会只剩下2.5坪左右
修正一下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