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斡旋单上房仲帮我签名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1:07:25
上礼拜和房仲聊天,
发现他帮我写了好几张斡旋单,
价格都是低于我的开价,
估计是在帮我谈价,
但每张上面都有我签名,
这些签名都是房仲自己帮我签的。
我很讶异他伪造我的签名,
更吃惊的是他竟然给我看,
他也觉得这样没有不对。
请问各位仲仲们这样是业界常态吗?
是我太菜太大惊小怪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02 11:12:00
看你有没有授权他签名呗……看你有没有授权他签名呗……不过这种房仲迟早会出事就是了。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9-05-02 11:22:00
谁签名谁负责
作者: vava5566 (发发5566)   2019-05-02 11:27:00
签低没关系吧,只是帮你去压屋主签高不可能发生,所以感觉还好...体谅一下吧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5-02 11:37:00
当然是不行啊看起来便宜行事,你应该要求至少要签告知你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1:38:00
如果我是你的业务 看到这篇 作何感想?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5-02 11:38:00
什么都用方便包装起来迟早出事
作者: iq1000x (台串彭于晏)   2019-05-02 11:43:00
台湾很多人对于违法都是说方便就好啊,占用骑楼和违停不就最常见的
作者: lock7 (LOCK上将)   2019-05-02 11:49:00
就吉下去啊,说那么多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5-02 11:55:00
证据留下来 开张大吉
作者: youknowit   2019-05-02 11:56:00
蒐证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9-05-02 12:00:00
吉下去 赚和解金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5-02 12:01:00
就是上次你发文的状况啊
作者: Matsui (金泽大阪然后回家)   2019-05-02 12:01:00
先诚实再成交
作者: knight92 (史麦东)   2019-05-02 12:05:00
签名伪造也太扯了吧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9-05-02 12:07:00
台湾房仲就是爱乱搞,没信誉,难怪被看不起
作者: dollarshih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2019-05-02 12:14:00
完全不行,这仲介真敢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19-05-02 12:15:00
伪造文书还有人护航喔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5-02 12:16:00
发了
作者: atixor (triste)   2019-05-02 12:18:00
你是不是很想买这间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5-02 12:24:00
所以上次我就说这个房仲自发点是好的,但是做法很笨
作者: proudwit (FAFAKID)   2019-05-02 12:25:00
哪一家房仲?给大家心里建设一下~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5-02 12:25:00
他也可以跟你讲他的策略 然后一次写好几张也可以,所以说他脑子不太好,现在客户观感不佳,怎么成交呢?
作者: king0710 (Alex)   2019-05-02 12:25:00
某楼笑呵呵,伪照文书还要管你怎么想? 要不要三餐问候吃饱没?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2:37:00
房仲们护起来:这只是做法很笨而已 啾咪 出发点是好的耶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哈
作者: lalacos123 (大叔是只猫)   2019-05-02 12:38:00
已经觉得不爽 觉得他不尊重 发这文的意义是啥@@" 楼下求解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2:45:00
我很喜欢这房子没错。我也一直对房仲诚实以对,开价直接实登价格开,没在实登打几折。我上来问是想了解大家对这事情的看法和一般作法,看是我自己爱生气大惊小怪,还是这是很严重的事情。房仲有好有坏,不想一竿子打翻,但我自认虽小和眼光差,遇到一个没一句实话的房仲。
作者: FFAA (Herman)   2019-05-02 12:45:00
那就告下去啊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2:45:00
哪间业务这么蠢?无知到基本的法律都不懂,快换一个吧谁知道会不会搞出更无知的事,几百万的事交给这种人办?
作者: atixor (triste)   2019-05-02 12:50:00
作法? 不就换房仲吗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2:50:00
如果这业务最后帮你以低于你本来出斡旋的价格成交了如果我是你 你觉得我会怎么想?然后再问一次如果我是你的业务 看到这篇 作何感想?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2:53:00
房仲们护起来:以违法的手段达成目的 你会怎么想?哈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2:54:00
那我就再回答一次,你怎么想不关我的事。我不想要房仲透过伪造我签名的方式成交这笔交易。
作者: noweic (爱宝贝鬼)   2019-05-02 12:55:00
感想就是你伪造文书啊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   2019-05-02 12:56:00
可是你是他吗?你是他的业务吗?你的他的斡旋屋主吗?一样的问题,可不可以不要问两次?
作者: chiutepiao (阿飘。)   2019-05-02 12:57:00
怎么可以天成这样XDDD伪造文书还双手奉上证据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   2019-05-02 12:57:00
你怎么想不是重点,事情就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想关当事人什么事啊!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2:58:00
如同沈柏洋教授所说的 法律到底用来做什么的?你单纯个体的冲撞 却没有办法解决事情
作者: SEEDA (喜德)   2019-05-02 12:58:00
房仲这种免洗职业 不意外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2:59:00
某房仲会这样问 还问了二次 不就代表他觉得这样做是OK的吗?呵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00:00
原来法律念久了 真的有可能会变成 自己不想要成为的人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00:00
这件事在我看来房仲是想帮你便宜点买到你如果觉得不舒服,我建议你直接跟房仲说:X先生/小姐,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01:00
如果你不知道理由 然后你又把这个东西接受当作公平正义 那你一直唸下去你就真的觉得你做的事情都是对的 但我连这个是不是错都搞不清楚
作者: chiutepiao (阿飘。)   2019-05-02 13:02:00
某F还好吗?到底在讲什么0.0?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3:03:00
如果业务冒用签名,然后以更低价成交,这案子我一定退回这合约有没有效都不知道咧,到时候屋主转头来反咬一口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04:00
https://lihi.vip/ZPZvu 在讲什么? 自己看阿 自己想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04:00
给楼上,一般来说不会更低价,唉,只能说这业务真的笨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3:04:00
说买方跟业务合谋诈欺,买卖无效,光走法院就走到哭这种事业务偷偷来,买方不知道就算了,买方都知道了业务伪造签名还装傻就是共谋,小心惹了一身腥,离这种无知又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06:00
沈柏洋教授 当年还给我学期成绩89分呢(自豪ing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3:06:00
愚蠢+不诚实的业务远一点
作者: vilico (乌拉乌拉草)   2019-05-02 13:07:00
呃…看来你遇到(自认专业&自认出于好意?)的房仲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3:07:00
房仲违法让买方不舒服 买方应该:1.换掉这个房仲?2.告知房仲不在乎买贵 可以不用议价 然后继续委任该房仲?3.请房仲不要做违法行为 然后继续委任该房仲?请作答
作者: vilico (乌拉乌拉草)   2019-05-02 13:08:00
能拿到漂亮价格固然重要,但大笔交易首要是尊重和信任(如同原po诉求)。况且开低也有些屋主就不爽干脆不卖了(然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08:00
1 2 3 就考验你的人性 这样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09:00
违法就违法还问三小怎样主管要是知道早就把他抓过来订了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2:00
简单说房地产这行就是考验人性,很多事拿到台面上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谴责谁不会?但真正实务操作上,三五十万的数字摆在那边,再怎么丑陋的嘴脸我都看过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13:00
是啦 等到被告了不要上来哭邀就好 乱搞说的理直气壮不简单啊 不要说为啥别人不尊重 自己先尊重自己的职业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4:00
所以说这行身段不够柔软,手腕不够灵活跟本生存不下去原po 看不爽可以告他也可以换掉,就这样~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14:00
身段柔软和违法有啥鬼关系?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3:15:00
这种事跟人性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有满满的蠢和无知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5:00
尊重自己职业?? 呵呵,我看过一堆人说"XXX万"我就买,然后谈到那个价了马上换一副嘴脸说:我那有说过这句话
作者: vilico (乌拉乌拉草)   2019-05-02 13:16:00
这篇诉求就是不受尊重吧…手腕身段是另回事==|||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6:00
尊重自己嘴巴很难?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16:00
说个笑话 把嘴砲和违法说在一起 别再丢脸了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7:00
无所谓吧,看不爽就告啊~~我只是跟原po说说他的agent的心态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17:00
我只能说 买方 业务两人作法都错 最无辜的其实是屋主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18:00
这买卖要是出事了 原po不用上法院? 这不是损失?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18:00
欸,有很多人网上嘴炮都被告到翻天,嘴炮不犯法?呵呵~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19:00
嘴砲=/=公然侮辱罪 唉
作者: vilico (乌拉乌拉草)   2019-05-02 13:19:00
奇(推文)共赏。这篇推文开了眼界@@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19:00
你有疑问 应该是当下直接问店长跟业务 不是来公审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3:19:00
反正某些人视道德和法律为无物 达成目的最重要 这就叫做身段柔软 否则会无法生存 懂吗?呵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20:00
我认识的都不敢这样干 会被店长干到飞起来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20:00
然后就可以在当下结束这段错误的因果关系而非走到如此法律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 只有人性跟良知可以处理而已所以我才说 1 2 3 考验你的人性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23:00
我不反对原po赶快去告啊,记得把开庭时间po上站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3:23:00
对了 扑马本名是“沈伯洋” 不是沈柏洋 老师的名字都可以打错 看不出来有很尊重扑马耶 哈
作者: xbeyond (xbeyond)   2019-05-02 13:23:00
可以公布一下哪一家房仲公司,哪一位房仲吗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19-05-02 13:24:00
议价方法很多 搞假斡旋去议价是最low的假斡旋被抓到 还能振振有词护航 也难怪仲介被看不起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25:00
恩我也很想认识认识这位仲介~你po上来搞不好很多人跟我一样想法哦~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3:26:00
社会上什么人都有,看推文就知道了,还讲什么考验人性。如果因为出于善意就可以允许犯罪,那每个因小孩学费抢银行的人都可以原谅了。不是吗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27:00
那你就去告啊,或者把仲介公布啊~我都不反对~~gogogo~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27:00
反正我只是路过天桥下说书的而已阿 新注音常忘记选字如果你认为是犯罪 你应该在Sun Apr 28 01:39:42 2019当下就应该跟你的业务提出你的疑问 现在结果就不同了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05-02 13:30:00
先诚实 再成交… 咦!
作者: jyyyisu (粉圆)   2019-05-02 13:31:00
教授给你几分跟这篇的关联是啥?我看不懂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32:00
不是当事人 看不懂很意外吗?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3:33:00
说起来那广告也挺好的 先诚实真的很难XDDDD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33:00
我也不是当事人 我还是看得懂阿 只是懒得讲破而已
作者: jamo (hi)   2019-05-02 13:34:00
是啊,我认识的诚实仲介无一例外全部阵亡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34:00
我也没收你任何一毛钱 花了我好多时间害我没吃午餐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3:36:00
这代表现在存活下来的房仲都是不诚实吗?黑人问号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3:36:00
我哥就是律师,虽然不是地政专门的但也处理过几笔土地纠纷,我直接说我们的讨论结论,我不会提告。我目前已取消所有斡旋书并不再和该房仲合作。我哥问我,你出发点是要给房仲刑事教训还是要赔款和解,我说目前我没损失不需要赔款,只需要寄个存证信函让他们警惕就好。是一家绿色但非上市柜公司,房仲名就不说了。
作者: jyyyisu (粉圆)   2019-05-02 13:37:00
"害"你没吃午餐?原po有拜托你推文喔?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37:00
嗯 你是个好人 但记得要告诉那个店长跟业务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02 13:37:00
我其实不在意“善意的伪造文书”及仲介笨到让你知道,但我挺在意“写了很多斡旋单”这事,这证明了这仲介没有议价的能力,甚至可能无视了公司长辈的劝诫,我不明白你和这仲介在失控什么,但接下来只会更失控,所以劝你直接更换仲介吧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38:00
我宁愿你用沟通的方式 也不愿意你用非法的方式成交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9-05-02 13:38:00
f是不是当事房仲阿 崩溃成这样
作者: jyyyisu (粉圆)   2019-05-02 13:39:00
他说他的学期成绩是89分喔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40:00
不然网络世代 坏事迅速会因为任何人无意间传遍全世界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02 13:41:00
如果我是店长,应该也会直接开除这个仲介,这种议价会直接玩烂一个物件,而且伪造斡旋单带来的伤害挺大的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42:00
我都说我是天桥底下说书的了有人好像不知道还在正义哥我告诉你 如果我是那个屋主 你以后私下来找我成交我也不会卖给你 这就是屋主的心情去找个 你值得信赖的业务 重新出价吧记得出斡旋前 一样要讲我刚刚提醒你那句话
作者: Hanbor ( )   2019-05-02 13:46:00
在讲什么...有事吗?
作者: shaoweei (朽唯)   2019-05-02 13:48:00
绕这么多,不就是把策略跟买方说,请他签名就好?给房仲自己签,如何保证每一案都是善意?如何保证信誉?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49:00
楼上 当我是屋主看到你楼上这段话 也是一样想法洽谈这种东西 直接单纯沟通就好了 成交与否本来就缘分因为你说 你很喜欢这房子 我才拉拉扎扎浪费时间讲这些本来就跟我无关的事情 我只是路过天桥下说书的而已
作者: atixor (triste)   2019-05-02 13:54:00
直接回答问题有很难吗???????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5-02 13:56:00
最好是有 善意伪造文书 啦 XD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3:59:00
情绪没先处理完 要怎么解决问题呢?法律也无法处理情绪的问题 法律看起来无所不能 可惜却无法处理人性 与良知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19-05-02 14:04:00
在中仲眼中只有捞? 黑心无良心的吧? 但伪造文书欸?还有人来护文说:体谅一下? 真是利益真好?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4:08:00
有人还在正义哥 好了我肚子饿了 找东西吃去
作者: punkdog (8+9=17)   2019-05-02 14:13:00
Fujiwarano 我如果是你爸 看你大力护航违法 作何感想?
作者: G8MO (永庆 房地产工程师 八毛)   2019-05-02 14:13:00
我们都会让屋主自己签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4:15:00
应该是说本来不就是必须要屋主自己签
作者: Celtic8879 (//)   2019-05-02 14:16:00
已经是伪造文书了 你自己上班时可能会帮客户签名 叫客户体谅你一下吗?
作者: uyrmb47   2019-05-02 14:16:00
因为这种东西事后出事都很容易被拿来当证据打我就不懂了 多签几张低价的让客户知道有做事不好吗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5-02 14:19:00
仲仲用话术 骗、拐、藏 这还情有可原 因为就想多赚一点但乱帮别人签名 制作假文件 已经是明显违法社会不应容许这种行为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9-05-02 14:23:00
善意伪造文书 XDDDDDD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9-05-02 14:24:00
某F到底在公三小
作者: zonemori (QoQ)   2019-05-02 14:28:00
伪造文书,坚持提告,房仲业很多这种该告死他的。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4:29:00
正要准备出门又看到这些 你就知道公审的"好处"在哪了这篇文章真应该转发给各仲介的line群当作历史教育文章
作者: zonemori (QoQ)   2019-05-02 14:30:00
那家店的房仲,有这种货色,整间店应该都差不多
作者: Fujiwarano (???)   2019-05-02 14:31:00
https://lihi.cc/SDhoM 在牢的谎言 却逃不过天眼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9-05-02 14:47:00
伪造文书还可以护航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9-05-02 15:02:00
吉起来~~吉ㄧ波~
作者: BlueMountain (蓝山)   2019-05-02 15:08:00
花87块请本版的无牌律师帮你告他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9-05-02 15:28:00
准备资料,报警处理呀,律师当告代CP值低欧
作者: errantry (活该)   2019-05-02 15:31:00
个人觉得这已非善意的伪造文书了,若卖方一看到被伪造的低价出价,一个不爽就算你再出也不想谈,那仲介是否有造成损失呢?老老实实的不好吗?
作者: devily (准时的灰姑娘:))   2019-05-02 15:33:00
我已经做了十年仲介~~ 公司跟主管都多次宣导 不能伪造文书不能做假斡旋~ 就算是为买方议价 假斡旋就是违法如果业务用这种方式谈价被发现 一定开除的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5-02 15:37:00
什么叫善意的伪造文书啊?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5:38:00
明明就有很多仲介走正路,就是有些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作者: devily (准时的灰姑娘:))   2019-05-02 15:39:00
原po问这是常态吗? 很久很久前不少仲介公司会这样教育新人现在大家法律素养高 多半倡导不可以这样吧(我在台北加盟店多正当的理由 多崇高的理想 都不足以合理化使用错误的手段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5:57:00
伪造文书是公诉罪,连律师费都不用,原PO不提告很佛心了
作者: Avvenire (未来)   2019-05-02 16:13:00
推文某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有趣www
作者: YZRIA (YZRIA)   2019-05-02 16:20:00
怎么都是某人推一些
作者: chiutepiao (阿飘。)   2019-05-02 16:23:00
还要人自己看自己想XDDD傻眼 89分跟本篇关联度0
作者: mig21 (挨打批)   2019-05-02 16:25:00
吉下去
作者: demo1 (我是超人!!)   2019-05-02 16:53:00
法律不就是最低的规则吗?连遵守都不愿意 还学法律干嘛?
作者: xhs   2019-05-02 17:06:00
如果我的仲介冒用我名义签名,我管他帮我杀多少钱,我一定告到底,上面推文的f大,如果你是仲介,你蛮没职业道德的绝对不会跟你做任何交易,也不会推荐任何人,因为你连基本的职业道德都没有
作者: vovhsin (vovhsin)   2019-05-02 17:19:00
奇文共赏XD真是活久见耶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9-05-02 17:19:00
房仲不写你的名字也可以编很多人名地址来压卖方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9-05-02 17:22:00
伪造签名....好可怕不就是因为很多人连最低的道德水准都没有,才会让大家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跟浪费时间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7:26:00
某F的确是房仲无误啊 不过他自称身兼三职哦本板视法律与道德为无物的人很多 看久了就知道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了 有人还对自己没有道德感到自豪耶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17:31:00
楼上好几楼的路人甲乙连事情文章内容都没看清楚,在那边瞎搅和怂恿别人去诉讼,超好笑。法律是不是有一条跟这有关的阿?这些路人甲乙根本连道德都没资格谈。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9-05-02 17:32:00
所以在有些人眼中,道德跟法律都不重要.......好可怕,打死我不敢把自身利益交到这种人手上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17:34:00
天桥下说书的当然叫事主自己思考要采取什么行动。一堆鼓动讼事的路人甲乙,你们跟网络讼棍基本上没差距多少。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9-05-02 17:35:00
连基本规则都不想遵守的人,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害到自己
作者: smilekid1105 (微笑男孩弹StingRay)   2019-05-02 17:40:00
怎么有人护航伪造文书敢拉扑师救援啊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17:44:00
有人连别人在帮原po都看不懂。原po只是想买到他喜欢的房子,根本无意诉讼。还好意思扯什么道德 什么法律 根本笑死人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5-02 17:56:00
还把噗马拉进来 XD话说 噗马跑回来台湾了?!现在博士毕业真的是不好混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9-05-02 18:08:00
现在还没谈成都说房仲你好坏~ 谈成少个几十万就变你好棒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9-05-02 18:09:00
不用跟上面那个怎么想的房仲计较啦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05-02 18:11:00
=.= 这种知道就吉了啦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9-05-02 18:11:00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卖方仲介"要维护的,甘买方屁事。难不成屋主开价开贵了~ 买方仲介还要拿屋主高价去谈喔?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18:15:00
他都说这篇文章很适合当作其他仲介教育训练的法律案例教训了,还有路人甲乙在扯护航仲介,无视法律什么的,真的超好笑,你们的国文老师在哭泣。连理解别人讲话的能力都没有。一味鼓动兴讼。
作者: Neymar (内马尔)   2019-05-02 18:15:00
觉得不爽就换仲介啊或者告知店长啊
作者: stevensevens (steven7)   2019-05-02 18:16:00
不去提告伪造文书?来这问版友,得到的答案不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9-05-02 18:17:00
买贵再来说买方仲介联合屋主坑你??每一段都有这种例子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8:36:00
怪了,无耻的仲介怎么这么多,以这种非法的手段买屋,就算再便宜,正常人都不会愿意买单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9-05-02 18:37:00
某些人说词不就是专门的网络诉棍嘴脸,会意外就神奇喽(指指某些帐号说词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05-02 18:40:00
道德是一回事,光是东窗事发衍生的问题就让人头痛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02 18:56:00
噗马早就拿到博士,回来台湾教书了。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9-05-02 19:19:00
台湾就笑贫不笑娼 伪造文书当日常 以后要怎么教小孩伪造私文书还有要件是足生损害于他人 原po如果更便宜买到 就看你的正义感多强 告诉卖方愿意作证吉房仲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19:42:00
哇 有人提出“网络诉棍“这个新名词耶 这是什么意思啊和网络讼棍的意思一样吗?
楼主: afablueeye (Afat)   2019-05-02 19:58:00
以上的推文看下来,虽然少数恶质仲仲觉得这没什么,但很庆幸大部分人觉得这样不妥,代表台湾房仲大部分仍可以相信!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5-02 20:48:00
本版好妙喔,基于好意就可以伪造文书???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05-02 21:02:00
只要成交 什么违法事也可以... 仲仲护起来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21:19:00
咦 我看到有人说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耶 请问有八卦吗?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21:24:00
八卦就是 法庭上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阿我也有听到八卦 q135q135是angel07的分身阿 听说总共还号称有5个"合法"分身呢八卦就是还曾经进多重ID然后宣称使用代理服务器说为了避免网络讼棍而用的,笑鼠人,做什么事怕人家网络讼棍
作者: Neymar (内马尔)   2019-05-02 21:30:00
第一届钓鱼大赛,开始!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21:30:00
可能自己平常就是做这种事 怕人家也比照办理报复你吧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9-05-02 21:57:00
一个会跳板一个不会跳板是在吵什么?一个是两帐ip不重复 另一个也是两帐ip不重复但是相同ip的帐号重叠率很高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9-05-02 22:05:00
那个有啥稀奇 有人分身还呛说他用跳板抓不到他超好笑的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05-02 22:15:00
qq=angel07 难怪我觉得angel很沈得住气 心里素质不错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22:22:00
我是angel07的分身不就是某人自己讲的 自己听到自己编出的故事叫八卦哦 满好笑的至于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是谁讲的 有兴趣的人自己一起用那二个ID去丢狗 不就知道囉 哈我还听说有人被永久水桶了 惨~帮QQ~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22:47:00
不就是你检举桶我的吗? 绿色蝨子满地跑阿我要去洗澡了 超怕绿色蝨子跳到我身上吸我的血 恐怖鹅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9-05-02 22:52:00
会上网问怎么逃税不会被举报的人 嘘这篇也不意外跳梁小丑可以脸皮厚成这样我也挺佩服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5-02 23:04:00
咦 我听说某人不是在本板被永桶的耶 哈至于某人被我检举后怀恨在心 一直针对我和我的职业人身攻击 这我就真的很懒得讲了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5-02 23:16:00
绿色蝨子是职业?这我是第一次听说 之前版主不是已经有判例说没有疑虑了吗?怎么还有人在自作多情阿?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19-05-02 23:17:00
某几楼推文令人大开眼界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9-05-02 23:28:00
如果q律师是板主分身,那影射人身攻击他的不是早就进桶了吗?这版版主对言语攻击的放任度大概ptt第一,我挺佩服的,国定杀戮日的概念XD
作者: nook777 (一加一)   2019-05-02 23:32:00
这业务87到一个极致
作者: nice60712 (东京热火队大队长)   2019-05-02 23:48:00
跟车版铁卷门哥一个样 还89分呢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19-05-02 23:49:00
支持原PO告伪造文书
作者: masterkey (小破)   2019-05-02 23:53:00
一直问人家怎么想的人到底是有什么事XD
作者: molopo (mmm)   2019-05-02 23:56:00
告下去
作者: cream27 (阿明)   2019-05-03 00:07:00
请问绿色蝨子是什么意思
作者: josh0114 (small)   2019-05-03 00:20:00
我智商不足 看不懂F大的文字表达...
作者: vivisyne (韦纹)   2019-05-03 06:56:00
扑马回台湾教犯罪学也才这一两年的事,当年给89分是啥?要护航拉他下水他应该会不太开心噢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9-05-03 08:19:00
f在各大版都被水桶或警告 股票版还10年水桶 大家不用太认真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驼佛)   2019-05-03 11:39:00
估狗他ID就知道了拉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05-03 13:32:00
原来F大是如此....
作者: chiutepiao (阿飘。)   2019-05-03 17:00:00
期待某F继续推文的说lol
作者: HSNUSLCFRED (虚假之爱的真实)   2019-05-04 19:34:00
哪家仲介啊?这换作是我一定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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