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vswing ()》之铭言:
: C小姐:“看房第一天就先给我看了假的实价登录,那个好像是已经被变造过的!”
: 以上为新闻内容,以下开放讨论
如果拿假的实价资料,我想应该不太可能,可能是拿附近建案的资料吧。
至于说买方要不要自己查?我觉得不用,仲介收那么贵的仲介费,作用不就在此?如果
买方还不能相信仲介给的资料,那就不能怪大家敌视仲介阿。
因此推文说买方要自己去查,我觉得这种说法只是助长社会的不信任感而已。
难道我们去看医生,吃到错误的药,也要自己去查药?就是一定信任医生,信任药师吧。
要是这样可以无限上纲,那我们不就活在一个到处都是诈骗集团的社会?不累吗?
因此这部分我觉得就三七开吧,买方三成,仲介负担七成。买贵退价差(虽然几乎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