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9-04-01 14:40:58事情是这样的
我原本有一间房子
在购买到卖出这段时间
管委会一直跟建商在管理费部分有争执
再加上大楼住户本身不团结斗来斗去
造成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收取管理费
一直到近期大楼卖出
这几天买家跟我联系
说新成立的管委会
要他补缴当时未收取的管理费
请问管委会有权利朔及既往
要求新屋主缴交未入住的管理费吗?
另外
请问新的管委会
是否有权利要求卖出的屋主补缴当时未收的管理费
我记得之前有看过新屋主好像要负担 所以购买之前要先问清楚 印象里啦
作者:
IS0987 (FQ)
2019-04-01 15:42:00那段时间你持有的你缴很正常吧...= =你这问题懒的打了,我直接跟你说答案你自己去翻,内政部的问与答里面有这题,总共有两种状况你看了就知道了
作者:
IS0987 (FQ)
2019-04-01 15:54:00“答案在那”
这就跟水电费一样阿,交屋前的算你的,这有什么好问?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9-04-01 18:38:00要交 除非你们买卖有特殊约定
通常就是交屋前的是你的,交屋后的是新屋主的除非特殊约定
作者:
ppnow (no ways)
2019-04-01 20:08:00当然是你要给阿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9-04-01 22:38:00要给喔,去诉讼你也会输
作者:
murmured (融化的太妃糖)
2019-04-02 16:01:00补缴的期间是你的名下,当然你要缴啊 没什么争议吧跟水电税金的概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