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个月谈了一个建案约1930万
头期款要25%约482万
听了销售是跟我说
(1)第一阶段
先付十万订金
(2)第二阶段
签约后先付10%签约金
(3)第三阶段
申请贷款成功后再付10%
(4)第四阶段
交屋后再付最后
由于长期在大陆自家工厂上班
大陆这边是有报税跟大陆银行流水
但是台湾这边银行就没有什么流水跟信用卡 只是挂在自家公司股东这样
销售是跟我说 他特别问了老板,老板说我这个例子也有
到时候绝对能贷下来 <给了我四家银行 XX建设专案>
想请问一下
(问题一)
如果到时候贷不下来是否能退(1)订金跟签约金
(问题二)
由于女友长期有信用卡跟股票这些资产,如果到时候合买是否有人有类似经验
第一次买房 想了解后再去谈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