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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115000673-260107
内文:
新北降囤房税 税收少3.3亿元
新北市2017年调高有“囤房税”之称的非自住房屋第4户税率为2.4%引发反弹,新北市议
会提案修改通过,将囤房税降为改1.5%,今年税收将减少3.3亿元;新北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育民表示,尊重议会决议,会持续检讨实施情形。
房屋税条例在2014年6月修正通过,授权地方政府对非住家使用的房屋超过3户以上者,从
原本1.2%房屋税率,提高至1.5%到3.6%;新北市府在2017年订定《房屋税征收率自治
条例》,有别于南部县市普遍订定1.5%,新北市大幅调高到2.4%引发反弹。
有议员认为,不少空屋所有者非所谓“自然人”,不少是建商法人,因子量不少,2.4%
对业者是庞大负担,可能影响业者到新北市投资意愿,也有议员认为要修正就要一体适用
,经新北市议会审议后通过,本月9日正式上路。
黄育民说,本次修正内容主要是第二条“住家用房屋”的非自住房屋税,由2.4%降低为
1.5%,但是自住或公益出租人仍维持1.2%。
另外“非住家用房屋”中供营业、私人医院、诊所或自由职业事务所使用者维持在3%,
供人民团体等非营业使用者也都维持2%。
黄育民说,本法今年1月公告后上路,受影响的民众人数约占全市总人口约5%,税收约减
少3.3亿元,法条上路后,市府会持续监督,也会滚动式检讨与修正。
心得:
新北市市议会才跟就任没多久
就急着通过将屯房税从2.4%改为1.5%
自住则是维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