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家具费

楼主: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1-14 02:29:58
另立名目在法规上是取巧还称不上违法。实质上你就是帮助卖方逃税,然后收到一点折扣,
是否要这样做就看个人了。网络上正义言论听听参考就好,实际上真的要自己出钱的时候,
开发票缴税这一类的,就又理由伯借口一堆,别人都是逃税,自己就是没钱被生活所逼不得
不出此下策。
如果不是高总价的房子,而且打算自住六年内不会卖掉,那配合对你有好处。因为自住六年
以上,增值四百万以内,是不用额外课税的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1-14 03:49:00
这倒是实话,看到屋主持有3年内→死投客,哪来那么多移民、换工作,出个超低价,不卖随便你 ; 自己换工作,不得已一年半短期出售,别的自住客看你也是死投客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9-01-14 07:52:00
换啥小工作XD
作者: jeff0323 ( )   2019-01-14 08:19:00
别人都不可以,自己不一样。
作者: grotwpig645 (张智良)   2019-01-14 09:09:00
酸民道德标准很高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9-01-14 23:34:00
我是觉得2万回扣太少 就像你说开发票会多5%以上一样自住税率10% 20万就是2万 那回扣怎样都该拿至少2万5至于你说4百万免税 那是我以后卖的本事阿 卖超过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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