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前辈好,最近敝人在月初透过直营房仲签约一间20年中古屋。现在进行到对保完
成,准备本周6要去验屋。但是在昨天透过网络上文章发现该社区已经于1年前管委会决议
取消B1的垃圾集中,(因为外人偷偷进来倒,清洁公司要求涨价,住户不肯)只能处理可回
收的,厨余要自行处理或是等晚上垃圾车。
在契约书上没有提到这一点。不动产说明书卖方自填也没有提到,只有提到管理费收多少
。
房屋在当时刊登贩售的时候有备注 :集中管理。因为我跟太太两人工作是轮班,垃圾不可
能每次都在晚上等垃圾车。这点对我们非常重要。
问题:
这周六就要去验屋了,请问我这边对于接受到错误资讯能够有什么补偿? 解除契约估计是
不可行。
改善 :
1. 成为正式住户后与主委讨论争取恢复垃圾集中。但这已经一年了,相信住户已经习惯
此改变,不太可能改。房仲有说馆委会有再找便宜一点的。但我不能肯定。
2. 到别的社区租遥控器,是否可以向房仲要求折让?
这虽然对其他人可能是小事,但我内心现在很纠结啊,垃圾处理当时也是我们买房重点之
一。现在很困扰,不知各位前辈先进有何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