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高雄看到某都更建案,想进一步了解“都更案”的优缺点。
还未完工,也未公开,未免广告或影射嫌疑,请恕小弟先保留案名,
看旧新闻应该是建商/民众自办,政府协助,没看到抗争之类负面新闻。
小弟对“都更”了解粗浅,大致认知是:
‘建商向民众以新房子换取建地,盖好后依约定坪数还给地主,多的自己卖。’
如果有误还请赐教。但无奈高雄都更案似乎不多,至少我问来问去没问到,
而外县市的网络也查不太到这种案子的资讯,大多是“都更前”的购屋经验。
因此请教大家,像这种都更案的优缺点是什么? 我自己的想像是这样:
优:1.管委会可以较早成立 (因大部分户数还给原地主,故完销较快)
2.居民较团结 (因为大部分住户都是原地主,彼此可能都认识)
缺:1.价格较硬 (因大部分户数还给原地主,建商利润都来自新住户,且完销快)
2.须配合原住户习惯 (因大部分住户都是原地主,已有固定生活习惯)
优/缺?:1.管委会怎么选都那些人 (因原地主可能彼此都认识)
以上,不知是否有多心,或考虑不足的部分?
希望有涉猎相关议题的板友可以分享经验,外县市的案子也可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