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看屋惊见“鬼影”错买能退? 律师:鬼屋

楼主: freecool520 (陈Chenv)   2018-10-11 18:14:44
1.媒体来源:ETtoday 东森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看屋惊见“鬼影”错买能退? 律师:鬼屋与凶宅定义大不同!
3.完整新闻内文
▲示意图:富士急高园乐园鬼屋设施与本文无关。(图/记者蔡玟君摄)
记者陈韦帆/综合报导
根据内政部函释,房屋若发生过“非自然死亡事件”,买卖时未载名即可提告,解除契约
或减少价金,但包租公律师蔡志雄提醒,有些民众会错将“鬼屋当作凶宅”,在法律上这
两者的定义是大不相同的!
记者曾接过以下投诉,F小姐表示,曾在三重某处想购买二手屋,所以携带了有“灵异体
质”的朋友一起看房,刚走进屋内不久就被朋友直接拉出房子外,并被告知看到“超自然
现象”。
F小姐友人表示,“门一打开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衣的上吊女子在上面晃!”,F小姐立刻
询问屋主,“是否有发生过命案?”屋主则矢口否认,F小姐担心有人受骗错买“鬼屋”
,最后只好诉诸媒体,希望求得公道。
记者前往该处查证,并无找到“凶宅”相关证据。对此,包租公律师蔡志雄表示,在法律
定义上,遇到“超自然现象”并不等于凶宅。内政部有明确函释,非自然死亡之定义有他
杀与自杀两种,买卖房屋合约内必须载明,持有期间内是否有发生自然死亡因素。
所以卖方持有期间真有发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却故意不告知买方,买方则可以此提出
异议,并主张“物之瑕疵”,解除契约或减少价金,最后判定则依照法官视情节大小而定

但世事无绝对,过去也发生过,法官认为死人并不影响其经济价值的判例,蔡律师建议,
买屋时可以在买卖合约内加注“若标的物为凶宅,卖方必须无条件解约,并赔偿价钱。”
否则若真买到凶宅,只能依照法官判定赔偿价金,对买屋者而言不见得能够接受。
不愿具名在地赵姓房仲指出,自从个资法上路后,网络资讯难以查询确切“凶宅”地址,
地方员警也因个资法无法透露相关资讯,所以买房前还是多跟当地里长、邻居打听。避免
在自身权益受损后,还要承受调解、诉讼、解约的过程备受煎熬。当然,如果透过大品牌
仲介购屋也会多一层保障,除了可以协助过滤外,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因“仲介有告知之
义务”,也会多个对象可以求偿。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279086
5.备注:凶宅跟鬼屋就是不同拉!如果无法证实有发生过事故的就不是凶宅,如果找了房仲
也就是发现未告知的话,就可以多告一个人的概念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1 19:01:00
以后看屋就找个师傅陪同。然后说满屋子鬼。不降价卖会衰。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10-11 19:30:00
https://goo.gl/qVdnCL鬼屋 医院也会倒闭变成鬼屋 真有趣 XD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8-10-11 19:42:00
负能量发动机真好拐 那边根本没啥 都是记者乱写屋主医生三位有钱到靠北边走 价格不到也不想卖
作者: flytofish (小鱼干花生)   2018-10-11 19:44:00
好像是负能量永动机…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18-10-11 19:49:00
哈 这个我要认错 是负能量永动机....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8-10-11 20:04:00
这如果被反将一军被强制鉴定是精神分裂会禁治产的...想搞别人小心自伤七分...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8-10-12 01:31:00
干 以前帮人租出去的房子有两三次都因为闹鬼被退租房市一堆通灵人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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