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验就敢完哈
你这案子超好解
准备好现金
土地法34-1
再配合合约技巧
共有人反击机会几乎0
反击你也可赚上很大一笔
赚钱方式不多说
秘密
只能说代书不挺你
共有土地或建筑改良物,其处分、变更及设定地上权、农育权、不动产役 权或典权,应
以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行之。但其 应有部分合计逾三分之二者
,其人数不予计算。 共有人依前项规定为处分、变更或设定负担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
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书面通知者,应公告之。 第一项共有人,对于他共有人应得之对价
或补偿,负连带清偿责任。于为 权利变更登记时,并应提出他共有人已为受领或为其提
存之证明。其因而 取得不动产物权者,应代他共有人申请登记。 共有人出卖其应有部分
时,他共有人得以同一价格共同或单独优先承购。 前四项规定,于公同共有准用之。 依
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筑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协议分割者,任何 共有人得申请该
管直辖市、县(市)地政机关调处,不服调处者,应于接 到调处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司法
机关诉请处理,届期不起诉者,依原调处结 果办理之。
※ 引述《keroro0213 (Wei)》之铭言:
: 六月底的时候看了一间房子
: 跟对方讲好价钱后就要购买
: 后来双方在代书那边押金并付了代书费
: 结果对方房子是父母的财产
: 三兄弟两个要卖一个联络不到
: 后来代书寄存証信函
: 最后一天 联络不到那个说不卖
: 结果现在好像要等几个月
: 对方如果没有买下来我才可以买
: 怎么这么衰
: 遇到这种的
: 都没有反制对方的方法吗
: 不卖当我时间很多来闹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