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台北 新房屋在新北
目前房子登记在我名下,打算过户给老婆变更为【共同持有】,顺便要申请自用住宅
新房尚未有户口迁入
爬文后知道要
1.办理印鉴证明 (好像是之后过户要用到,之前没办过,只要带双证件和印章?)
2.迁户口 (预计从台北三口人牵到新北房子,并独立户口名簿。 只能放弃台北育儿津
贴了T_T)
以上两样在台北户籍地的户政可以一次办理吗? 需要带旧的户口名簿嘛? 理论上会变成
两本户口名簿吧?(爸妈那一户 和我跟老婆一户?)
3.申请自用住宅
4.办理过户共同持有
以上两样应该都是请代书一次办理,请问我有忽略什么重点嘛@@?
有想到一个问题
婴儿目前一岁半 台北津贴可以领到五岁
如果为了办自用住宅省的税金, 有比这五年津贴领的还多嘛@@? <==对税金完全没概念
还是不应该迁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