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买卖契约书审阅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2 08:23:04
屋主是个人,没有审阅期这种东西
审阅期是规定在消保法 (11-1条)
适用对象是企业对不特定个人的定型化契约 (第2条,不过要件有更换,就可以不要审阅
期)
该给审阅期没给审阅期,会造成整份契约无效,所以审阅期这名词不能乱用 (11-1条)
但可不可以要求事先审阅合约
答案是可以,但不给看也不会造成契约无效
纯粹是个别要求答应不答应而已
就我自己而言,客户想要先看我就会给
至于为什么通常不给
因为一来买卖契约书是在代书手上,要跟代书拿而不是跟仲介拿
二来是通常买卖契约是对买卖双方蛮公平的(遇到诈骗的例外)
而若改动里面的文字,除了卖方同意外,还要仲介跟代书同意(指实务上,法律面当然卖
方同意就好)
所以仲介通常希望是签约时再来乔,而且细部改动内容影响的后果通常代书来把关
不过其实当卖方签定斡旋或要约时,也已经视为签约
所以主要条件应该在斡旋时就要谈好,签约只是谈一些细节
至于签约细节乔不定不签了怎么办?那就很有趣了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7-12 09:55:00
喔喔 长知识
作者: gogocat (笨猫)   2018-07-12 10:13:00
非常谢谢您特地打了一篇,所以,不提供是怕衍生麻烦?但一般不会太想要改合约,通常是希望先看,然后针对有疑虑的地方当场询问。有点像课前预习的概念而已。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2 10:34:00
你还在到处看房子的阶段吗?还是已经到下斡阶段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0:35:00
就买方角度,想看是正常的。就仲介角度,会希望不要节外生枝。就法律上而言,中古屋买卖案件的买卖契约大多并非企业经营主所事先拟定的定型化契约,因此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这部分的规定。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2 11:07:00
我猜你还在观望阶段,仲介这个反应很正常,在接近成交比较有机会要到,不过买卖契约字字珠玑,给外行的看,也看不懂有没有动手脚,自己找个代书走双代书制,现场帮你审合约比较能帮你争取权益
作者: gogocat (笨猫)   2018-07-12 12:50:00
我是随时可以买,也下过斡旋,甚至差一步到签约阶段。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2 12:59:00
那要看合约很简单阿,我教你,下过一次斡旋没成功后,你说先给我看合约,看完没问题我马上加50万,仲介就会想办法生给你看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4:14:00
其实在现场才看契约的话,时间是有点紧迫。真的想了解的话,事先拿给专业人士研究一下。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2 14:19:00
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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