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篇新闻
有合约的图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906/943294/
http://tinyurl.com/y8rl86cy
确实是签40+40+410
http://tinyurl.com/y76y92h9
底下有留言说:
听到消息,这房子去年成交总价490万元,双方已经正式签约,买方付了40万,结果买方
自己贷不到,不买了,卖方因医疗需要,苦等买方半年,买方迟不出面解决,到了105年
房价下跌,卖方最后只售出410万元,被买方玩惨了,卖方还是个渐冻人,媒体不明就理
报导,是被买方玩弄了吗?据了解,第二位成交41O万的买方,贷到了八成,圆满交屋!
所以真相是?
※ 引述《beja (迪恩林)》之铭言:
: 针对这个案件,小橘今天有说明了,简单来说就是
: 1、去年9月成交时,房仲第一道防线有说明只能贷六、七成
: 就算没说,签约时代书也有告知如果贷款不足要用现金。
: 买方是表示有其他房子可以增贷,月收入有四万应该没问题
: 2、签约时,签约金40万,买方只付35万,另外5万有约定几天内补
: ,但签约后因买方家人间发生争执(因买方名下有不动产,买方为
: 规避日后丧失中低收入户补助金资格),所以要找第三人(人头)当
: 登记名义人,所以才会拖延,且期间内买方不接电话也不出面
: 3、屋主等了三个月到12月多,也寄了存证信函,买方都不协商,所以
: 才会没收签约金
: 因此,这个事件其实就是买方不知道有没有找到人头,结果就片面毁约
: 跟当初押不押条款就比较没关系了,有兴趣的人可以到fb找小橘的粉丝页
: 就有公告了。
: 虽然我离开小橘一阵子了,但以小橘在桃园是直营店,公司又很重视商誉
: 所以应该不会做这种坑杀的事,不然在消息出来前就会跟买卖双方协商完了。
: 不过记者这种只采访单方面的说法,应该也是为了吸仇恨值吧~
: 反正先说房仲不对,大家就会跟着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