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在进行买屋流程 预计月底交屋
但代书发现前房客的户籍仍在里面
屋主连络不到前房客
只能循强制迁到户政事务所的程序进行
但是要四个月的时间
请问
1.入住时同时有另一户户籍在里面 会否有问题
2.强制迁出到户政事务所 若前房客得知后拒绝 会不会无法迁出?
3.卖方说一年多都没有住人 看房时也是空屋
但若对方如果出示一年内的书面租约行使买卖不破租赁权益 如何保障我方权益呢?
是否能以此为理由 要求卖方延后交屋时间
父母买屋时曾有过前屋主的儿子分户在我们家的房子里面
变成一屋有二户
在每年选举时都会寄通知过来
且人已经消失无踪
花了许久时间才把他户籍迁到户政事务所
所以不希望再有此种状况发生
希望在交屋的时候就是一间无户籍的完全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