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买屋时 屋主前房客户籍仍在如何处理

楼主: ptt9999 (ptt999)   2018-05-02 18:27:20
目前已经在进行买屋流程 预计月底交屋
但代书发现前房客的户籍仍在里面
屋主连络不到前房客
只能循强制迁到户政事务所的程序进行
但是要四个月的时间
请问
1.入住时同时有另一户户籍在里面 会否有问题
2.强制迁出到户政事务所 若前房客得知后拒绝 会不会无法迁出?
3.卖方说一年多都没有住人 看房时也是空屋
但若对方如果出示一年内的书面租约行使买卖不破租赁权益 如何保障我方权益呢?
是否能以此为理由 要求卖方延后交屋时间
父母买屋时曾有过前屋主的儿子分户在我们家的房子里面
变成一屋有二户
在每年选举时都会寄通知过来
且人已经消失无踪
花了许久时间才把他户籍迁到户政事务所
所以不希望再有此种状况发生
希望在交屋的时候就是一间无户籍的完全空屋
作者: gunya (拎北爱说拎北你管拎北)   2018-05-02 18:33:00
就....去户政办强制迁出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5-02 18:36:00
民法第425条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原则的要件之一是承租人占有中,因此本件由于无人占有,纵使有出租,亦无该条之适用。        更正:无第三人占有拍照,所有权人持建物所有权状正本、身分证正本、印章至管辖之户政事务所强制迁出第三人之户籍。但强制迁出第三人之户籍这个动作,要花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作者: IS0987 (FQ)   2018-05-02 19:06:00
去户政直接踢掉就好了,户政会通知他来迁,时间到不迁户政会把他迁到户政,然后他以后去办业务会被罚钱,反正跟你也无关啦只是时间要3-4个月左右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2 19:14:00
我遇过 拿权状去区公所办理区公所会联络当事人自己去转走
作者: IS0987 (FQ)   2018-05-02 19:16:00
是户政啦@@有的是因为整栋都在一起,会让人以为是去公所
作者: tomcatrt (tomcat)   2018-05-02 20:01:00
带权状亲自去户政所办强制迁出,3个月后户政所会来文告知已强制迁出了。
作者: MTBSsales (_*_)   2018-05-02 21:54:00
真正烦人的是前屋主各种公私立单位信件...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5-02 22:50:00
喔喔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18-05-03 08:48:00
这小事 只是要跑公所一趟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8-05-03 09:35:00
以前租屋时遇过警察半夜四点来按门铃说要送文件一定要去办强制迁出,我觉得最好延后交往交屋
作者: likewinnie (winnie)   2018-05-03 09:42:00
警察半夜四点按门铃只为送文件?????这警察要紧吗????他是戴了太阳眼镜又把半夜四点误以为下午4点吗? 很瞎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8-05-03 10:01:00
https://i.imgur.com/F9zOeOr.jpg 当时发至警政署长信箱的信
作者: likewinnie (winnie)   2018-05-03 10:46:00
请问S大后来有后续吗?? 真的好瞎还2组人去...是要抓什么案件吗? 好扯...连功课都没做好= =" 到底半夜要干嘛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8-05-03 14:21:00
虽然政风来谈过,不过基本上就是官官相护不了了之明查暗访后得知是类似帐单过期联络不到人然后发布通缉,这种常常当事人都不知情,对警察而言不具危险性,是很肥美的业绩,所以一堆跨区办案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5-04 03:14:00
你算很好了, 我前房客没迁出, 警察趁现任房客外出开门时一拥而上冲进去搜索, 后来文件虚幌一招, 当时的房客被吓傻了, 后来才知道是非法搜索.后来我也是写信到政府的信箱, 抱怨为什么屋主查有没有人设籍那么麻烦, 还要自己去当地户政迁出, 现在改可以跨区查的样子, 我就抱怨为什么不能用自然人凭证查,这东西不是号称网络版的身分证吗? 户政也只能答有或没有人设籍, 这样都要亲自跑一趟, 有够没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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