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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台中市一对嫁来台湾10余年的赵姓陆配姐妹,去年11月至兴富发集团旗下润隆建设“润隆
”建案接待会馆购买预售屋,经理吕金翰以每户低于市价百万元向姐妹推销3户“员工户
”,并声称可代售其中2户,赵姓姐妹因此同意签约并陆续汇款303万元至吕指定的个人户
头,但今年初吕男突然在高雄自杀,经兴富发告知才知吕男手中根本没有员工户可卖,建
商也没收到钱,她泣诉“为何连在接待中心买屋,也会被骗?”提告向兴富发求偿,但兴
富发称是吕男个人行为,责任应透过司法厘清。
兴富发集团旗下润隆建设在台中市南屯区推出“润隆”建案,基地逾2500坪、总户数268
户,标榜新七期、总价988万起,预计今年中旬完工;润隆积极推销,经常在市政路和河
南路口的接待会馆举办亲子活动、买屋吃火锅等,吸引不少赏屋人潮。
《苹果》接获赵女的友人投诉,连系赵女出面。赵女表示,去年10月底,接到“润隆”看
屋短信,朋友告知该预售屋地点很好,她因单亲抚养3个小孩,一直想给孩子较好的环境
,也希望姐妹同住,多次至接待中心看屋,并由经理吕金翰(32岁)出面接待。
去年11月5日,赵女和妹妹再次看屋,吕男声称他是经理权限大,且妻子是兴富发董事长
特助,可提供每户比市价便宜百万元的员工户给赵女,以每户1115万元至1122万元价格,
鼓吹赵女订3户,并称若经济无法负担,他会负责出售其中2户。
赵女表示,吕男不断游说,她和妹妹原本颇为犹豫,但吕男要赵女先交付2万元押金抢下
来,与他先签署3户员工户的“权利让渡契约书”及授权他卖屋的“借名登记契约书”,
契约注明每户头期款包括“人头费、合约费”101万元共303万元,并主动交付一张今年5
月即期的318万元支票做履约保证;赵女表示,当下她担心无法负担,但吕男一再洗脑、
保证可代售,且可随时解约,待赵女汇款后再签公司正式合约。
双方谈妥后,吕男立即安排姐妹们参加买屋吃火锅活动,期间吕男还传LINE赵女“这礼拜
刚升专案经理,大家以后买房子,权利会更大”,让赵女放心汇款。
赵女表示,她和妹妹筹出毕生积蓄并贷款,陆续汇款至吕男指定的个人户头,直到今年1
月底,她们找不到吕男签署买屋的后续文件,跑到接待中心找人,才知吕男已在高雄上吊
自杀,兴富发并告知吕男不是经理只是一般员工,手中没有“员工户”可出售,指一切全
是他个人行为。
赵女得知后,简直要崩溃,“怎么连在接待中心买屋都会被骗?”她心急哭诉,嫁来台湾
10几年,为了孩子省吃俭用打拼,她告诉就读国中的儿子:“儿子呀,妈妈给你们买了新
房子,我们要有房子可以住了,一家人很期待,没想到一下子就发生这种事。”
赵女于是委托律师彭敬元提告,律师指曾和业者协调也到消基会申诉,确认在接待中心吃
火锅当天签约,但业者表示赵女汇给吕男的钱,公司没有拿到,赵女可依约买下吕男指定
的那3户,但每户要加100万元,再让她折抵80万元,赵女无法接受,决定提告。
彭敬元表示,吕金翰自称及名片都是兴富发经理、签约也在接待会馆,依八里双尸命案,
最高法院判妈妈嘴老板吕炳宏要连带赔偿的见解,兴富发应该对员工诈骗的行为负起连带
赔偿责任,因此已向吕金翰的继承人和兴富发提告求偿303万元。
对于赵女姐妹指控,兴富发副总廖昭雄表示:“当事人不是和公司签约,不管吕先生是经
理或是业务,听起来都属于个人的行为,是否在接待中心签约?双方有何种利益?我不清
楚、也无法猜测,你(指记者)接收到的是当事人的说法,我们都不在场,既然对方已经提
告就让司法厘清。”
消基会律师游开雄表示,只要能确认买卖契约是在接待中心签署,建商就该负连带赔偿责
任,“否则照建商说法(指是个人行为),阿猫、阿狗都可以到他们的预售中心充当他们的
经理,如入无人之境,这是建商的辩词,只要在接待中心,透过公司人员承买,建商就须
对员工的故意过失负责。”(许淑惠/台中报导)
https://i.imgur.com/t7cE6rw.jpg
https://i.imgur.com/7NyLAlo.jpg
https://i.imgur.com/P1sEDO6.jpg
心得:
在接代中心跟公司的人买,公司还能够撇清责任......
以后都叫老板在销售现场自己来签,这样搞谁敢买房阿!?
夸张!
作者:
kkman815 (无所事事的人)
2018-03-25 01:12:00这公司演戏演有点走火入魔
作者: angela5566 2018-03-25 01:12:00
以后会不会连接待中心都是假的?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03-25 01:13:00我觉得合理 合约签个人名义 汇款到个人帐号他从头到尾都知道他不是在和建商交易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8-03-25 01:15:00虽然个人认为建商身为雇主应该要负连带责任..但怎么会汇个人户头..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03-25 01:17:00他line ID好有趣 “kobe新富发经里吕”
作者:
YOU666 (慕尼黑)
2018-03-25 01:29:00汇个人帐户非常有问题吧 正常一定建商帐户
作者:
kkman815 (无所事事的人)
2018-03-25 01:32:00在销售中心又有公司名片且没买过房很难让人发觉有异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8-03-25 01:39:00上法院兴富发输面很大..竟然没先搓掉,公司法务吃闲饭的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18-03-25 01:45:00对发哥来讲上法院没差吧 反正投资客依旧买单 一般大众半年后就忘记这件事了
作者:
top911 (圣诞)
2018-03-25 02:01:00诈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这么神是有难度的)
2018-03-25 02:57:00这公司不赔建商也太小气在你接待中心被你正式员工骗说公司不管是他个人行为所以以后签约建商负责人要出现亲自签还要出示身分证囉?另外这板上专业人士多 当然觉得交易破绽百出但一般人哪会懂这么多只知道这间是很有名的大公司 光名声就信了哪想这么多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8-03-25 03:20:00哇噻 还有这招喔 我是说把员工犯罪当成个人行为的招数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8-03-25 03:22:00这间公司这反应真的不意外连介绍费都要躲的 这303万要他轻易给你不可能
作者:
cka 2018-03-25 03:58:00这太扯了 都到销售中心买还被骗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8-03-25 05:32:00这案有争议的点应该是买方其实也知道交易有争议吧,不然何必犹豫半天又怕的要命,只是敌不过贪的年头决定赌一睹。如果是一般人,搞不懂交易流程何必觉得怕,可以理解发哥为啥不吞下去,但有点太小家子气就是了
作者: wei5566 2018-03-25 06:15:00
说合理的有问题吗 你去现场知道经理是在搞什么吗? 建商当然要负责 民法翻一下好吗发哥说法太牵强了
作者: meidong (MeiDong) 2018-03-25 06:49:00
好棒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18-03-25 06:51:00兴富发很多台面下的价格啊,抓几只蟑螂出来问就知道
作者:
rul543 (台湾马媚娘传奇)
2018-03-25 06:58:00这个建商得付连带监督之责,应该跑不掉
他跟经理买员工户,汇款到经理个人帐户,买方知道跟公司无关吧
能让这种咖混进去,阿发责任免不了.但交易看非公司约就知漏洞百出.内文有说继续完成合约阿发可退80.显然这投资客
作者: macscottgod (光辉晨星) 2018-03-25 07:41:00
在中心签约, 还是销售员,公司当然要出来
知道后面也缴不出来,这波冲失败想要回本金,这边就不易了话说连陆配都能冲三户.印证买方不是没钱,只是空空无底空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8-03-25 07:46:00身为发哥股东只能帮QQ了
员工侵权行为 雇主需付连带责任 直接上法院告开公司没这么简单的
作者:
kuwwan (狂傲)
2018-03-25 08:40:00难道没人认为是因为贪、而汇到“个人户头”吗?
作者: wei0429 2018-03-25 08:43:00
有读过一点民法的应该都知道雇主监督之责 发哥躲不掉啦
恩发哥跑不掉...但可能不会全赔....因为对方也.....依照法官的习性 大概只能拿到一半到1/4左右八
作者:
lienchi (...)
2018-03-25 09:07:00如果说为了买员工价而汇款到个人帐户不无可能啊 只是风险自己应该多少知道
作者:
finaleWL (Got to move on)
2018-03-25 09:13:00自杀XDD 这社会又可以更干净一点了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25 09:27:00觉得跟公司没关系的人真的是不知道哪来的观念要是我是建商 就少赚一点 认了 传出去损失的商誉更是不只为了几十万几百万的 搞这些 不知道谁的意思啦 但非常猪头应该把重点放在把那三百多万个人户的钱拿回来吧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25 09:39:00这事情有更简单而且让人观感更加分的做法
作者:
Azabulu (Aza)
2018-03-25 09:40:00商wwwwww誉wwwwwww 楼上赚很大几十几百万也不放在眼里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25 09:42:00拜托 一个建案少赚几十万几百万你是在大惊小怪什么常常因为对手开价竞争之类 整个建案价格一调就几亿上下别从小朋友角度看大人世界好吗 几十万几百万真的..(翘小指)
作者:
Azabulu (Aza)
2018-03-25 09:44:00多半上法院判啦 阿发律师团准备好了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8-03-25 09:47:00兴复发不意外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25 09:48:00而且把钱从那个人户拿回来简单很多啦 这判下来很快那个人户不应该收受那笔钱是没有其他争议只要对方不是钱没有命一条要拿钱死给你看那种 返还裁定很快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8-03-25 10:38:00在接待中心完成所有手续的话,建商连带责任大概跑不掉
之前行员偷动客户钱都是银行全赔然后银行再去和行员讨有管理上的责任,但如果是”代销”勒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8-03-25 10:47:00有良心有信誉的好建商 ^^如果是代销,就是代销要赔,表见代理行为公司须负监督责任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3-25 10:51:00
房地惨业者 太爱演 剧情峰回路转 建案是假的 业务是假的 合约是假的 实价登录是假的 建商也是假的 只有烂房套套投资客是真的 科科
民法解释雇佣关系 表见足以认定 不需要双方有正式契约聘雇
作者:
adifdtd (请加油~)
2018-03-25 10:54:00来 低薪雇8+9业务 谈得好快乐成交 谈不好撇清关系老板曹爽德 ^^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8-03-25 11:03:00告公司告到死就好了 呵呵 发哥板上认证赚满手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3-25 11:25:00以后兴富发老董没出来签约都不算数喔
作者:
IS0987 (FQ)
2018-03-25 11:51:00这蛮扯的,基本上只要确认是在销售中心签的约,建商本来就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啊,讲这种话蛮xx的
作者:
dqopb (traveler)
2018-03-25 12:02:00以后只能在法院买,不然建商都不认
这样的话 房子有状况应该也可以推给工人个人行为应由司法厘清 意思就是 要告去告 告的赢我再赔吧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8-03-25 12:05:00我们先检讨被害人
作者:
kikilolo (fdsggthwrht)
2018-03-25 12:27:00现在只剩穷困的盘子在买台中房产了,原来完销都是业务个人行为,难怪建商盖好后才发现怎么余屋这么多
作者:
lagay (赖给)
2018-03-25 12:43:00我记得内文连名片都是影印的
吕男这位先生的内案不单纯的!!有问题...可惜单亲妈妈没有忍住不去买 还自己知道钱不够还买啊??怎么不改去买现成的房子呢?为何要选这个要等很久盖房呢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8-03-25 12:58:00建商处理方式不意外 要告妳去告 法务我养著等妳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3-25 13:18:00这种东西就是让司法去厘清就好了我猜应该不止这人被骗,搞不好是"被自杀"的勒在销售中心、员工在上班时间销售,才是公司该负责的签约对象都不是公司了,这钱也汇得下去,真的贪阿
作者:
fytnship (<( ̄︶ ̄)>)
2018-03-25 13:23:00又是资讯不对称 只有仲介知道全局 买卖双方蒙在鼓里
这个卖方会胜诉的 只要走司法程序妈妈嘴的老板都要赔钱了 要切割责任 法官正常是不会同意的说错 买方会胜诉只要能举证买夫告诉记者的内容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8-03-25 15:21:00其实不懂的,很容易中. 干脆以后规定, 只能由老董亲自签约才算数, 不然都是个人行为.
作者:
operand ( )
2018-03-25 15:27:00不是签约才付钱吗 又转到个人名下应该不会胜诉不然大家都来这招 走人了事妈妈嘴法官是因为吕先生去替杀人犯求情 导致法官去判那就怪你监督不周了
以后只有兴富发董事长亲自签约才算数,否则都算员工个人行为,当然啦,要是董事长自杀这签约也是不算数的
兴富发感觉不怕啊,宁可上新闻让大家知道丑闻在江翠不是正要推案吗?还要不要卖XD
作者:
specman (阿皮回家啦!!)
2018-03-25 16:54:00董事长可能也只是受雇员工 要51%股东亲自签名才算
汇款前行员不是会问吗?汇私人帐户行员应该会有警觉才对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8-03-25 18:56:00板上这么有信心 当然会支持发哥啊~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8-03-25 19:11:00说一堆一定是单纯不懂等等的,是没看内文吗?明明就是知道事有蹊跷但还是贪心想赌,还一次买三户不就标准投资客,怎么对手遇上发哥装可怜之后又在版上洗白了,呵呵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8-03-25 19:31:00得証,建商在这里比投资客坏,该死
作者:
seuil ( )
2018-03-25 20:08:00建商处理方式太糟糕了吧 蠢到不可思议 还闹上新闻
作者:
operand ( )
2018-03-25 20:13:00建商做法是对的 签约要紧慎这新文记得不要乱汇他人户头杀一警猴
如果是第一次买房子 根本不会知道这么多检讨被害人的风气真盛行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3-26 10:42:00
这边就 仲仲、代销大本营当然要检讨受害者要不然 要检讨仲仲、代销、建商吗?
被公司雇用 在公司的一切行为都代表公司于情于理兴富发都该赔
作者:
omygod (成家,立业)
2018-03-26 19:16:00就是经理缺钱 连拐带骗能骗多少是多少 类似少数无良仲介买方有贪 今天若是其他小建商 大概也要不回来了
作者:
njpbjp6 (N J)
2018-03-27 01:18:00其实律师都有讲到一个重点,如果真是在接待中心签公司当然要赔,问题是这种很有可能是私下约出来,买方两姊妹都有买,一个签约按手印一个盖印章的,而且他们的契约还盖三份,接待这么久没报成交主管都没介入没盯着实在匪夷所思更何况都用印了还没报成交,建商接待中心的人都没看到也太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