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母自杀致房成凶宅 女儿继承遗产需赔屋主

楼主: wwwson1256 (wwwson1256)   2018-03-04 13:01:08
母自杀致房成凶宅 女儿继承遗产需赔屋主3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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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动新闻)
新竹1名林姓妇人前年3月向胡姓屋主承租1处套房,住满1年前又续约,只是林妇于2017年
9月在套房内烧炭自杀,让屋主的套房成凶宅,导致屋价减损,胡姓屋主不堪房子成凶宅
,不好卖且亏损,怒而向继承死者遗产的女儿张女提出损害赔偿之诉,并请求赔偿400万
。法官判死者女儿应赔300余万元给房东,做为赔偿房价崩跌的损失。
死者女儿向法官表示,她有继承妈妈留下的不动产,也有设定抵押权,妈妈生前留下许多
债务,无力清偿,要求驳回原告请求。法官调查,张女是死者继承人,且死者确实于该处
烧炭自杀身亡,有房租契约书等,经不动产估价师鉴价土地价值及建物价值减损3,04万3,
457元。
法官认,张女确为林女的继产人,死者生前向胡女承租套房,也在该处烧炭自杀,事实明
确。且生命权是人类基本权,自杀属于极端终结生命的方式,是国民不认同,也经社会多
方宣导劝阻,因此自杀是为社会所不能接受,更是被视为不孝,违反善良风俗,且在房内
自杀做房子成为凶宅,是一般人嫌恶不愿买或承租,足以影响房价。
林妇自杀时,造成该处成凶宅,导致房东日后有难以出租或出售的可能,侵害房屋财产利
益,是有间接故意的存在,造成房价减低,两者有相关因果关系,加上该房已无法回复原
状,应以金钱赔偿。法官认,原告主张依估价师鉴定房价减损304万3,457元是可采信的。
林妇以背于善良风俗自杀,导致原告房价减损的损害,自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而
被告张女是死者继承人,因此死者女儿应就继承遗产范围内负赔偿责任,因此被告应赔原
告304万4357元。(突发中心杨胜裕/新竹报导)
发稿时间:0019
更新时间:1136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03/1307120/
这次的判决令人心服口服
希望能减少未来在租屋处自杀的风气
不然对房东太不公平了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确定)   2018-03-04 13:05:00
限定继承 不是女儿赔 而是遗产先清偿损害赔偿产生的债权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3-04 13:06:00
喔喔 所以凶宅是市价的6折吗?然后 自杀的家属 要赔那少掉的4折?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8-03-04 13:07:00
那如果有钱女儿直接用市价买回?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04 13:27:00
台湾法律就是搞笑~ 这种赔偿就不需要考虑折旧了 呵呵一般赔偿要讨价还价的一堆问题 都能完全都排除了好嗨森法官有没有问女儿对于母亲的自杀有没有悔意呢?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3-04 13:33:00
谁叫他继承的勒
作者: JE12 (以后还是不说了)   2018-03-04 13:35:00
是女儿在母亲的继承财产内应该负担的债务赔偿,自己又不用花钱赔,限定继承
作者: WunoW (WunoW)   2018-03-04 13:38:00
你在讲什么... 损害赔偿就是要花钱赔啊,不然用屁股抵债吗还是说你觉得帐面上的数字不是你口袋的钞票所以不是钱
作者: poeoe   2018-03-04 13:49:00
顶多就赔遗产继承的额度而已
作者: lienchi (...)   2018-03-04 13:51:00
其实就母亲遗产先赔完再把剩余的给女儿继承 其实也蛮合理的
作者: poeoe   2018-03-04 13:52:00
如果遗产不够赔 也不会影响到女儿自己的财产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8-03-04 14:00:00
原告也不是狮子大开口,人家是请专业的估价师算过的先陪完再继承完全合理
作者: adroddick (roddick)   2018-03-04 14:03:00
很合理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确定)   2018-03-04 14:11:00
台湾民众果然法律常识不足 又爱讲道理
作者: IS0987 (FQ)   2018-03-04 14:34:00
很合理啊,继承遗产当然要赔,不然就别继承就好了,更何况屋主也不是自己芭乐乱喊,也是找估价师来估的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8-03-04 14:42:00
不卖没赔啊 跟屋主说先卖再说
作者: seelove (加油吧!!)   2018-03-04 14:49:00
楼上认真的?看空心态别影响了日常逻辑
作者: IS0987 (FQ)   2018-03-04 14:54:00
同s大看法...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强)   2018-03-04 14:58:00
你要继承母亲的不动产 当然要赔不然就不要继承就不关你的事 只是连房子都没得住
作者: IS0987 (FQ)   2018-03-04 15:02:00
推楼上看法,不然别继承就好了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强)   2018-03-04 15:08:00
可以先算衣下 继承的房子价值多少 若连300都没有就直接不要继承了而且文内还说有其他债务 看新闻是我连继承都不会继承但文内说已经继承 那就一定要还把房子卖一卖 顶多花到母亲的钱 自己的钱花不到的还债务要按比例还 不然到时要动到自己的钱
作者: aventis (芜彤)   2018-03-04 17:32:00
不能随意还债,否则会被其他债权人告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8-03-04 17:32:00
合理啊,不然一开始就要抛弃继承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驼佛)   2018-03-04 19:27:00
合理阿!!!!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3-04 21:23:00
有兴趣的人,就去研究民法第1148条限定继承,有限责任。
作者: isaacwu974 (退隐江湖搂)   2018-03-04 21:42:00
是限定继承范围内赔偿,以自杀者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压力下自杀,这种情况判应该赔但净资产就已经负值了,实际房东收不到钱,判爽的。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驼佛)   2018-03-04 21:58:00
连死都要造成别人困扰的人 真的不同情
作者: taccor7788 (~~~~)   2018-03-04 22:10:00
现在法律默认就是限定继承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8-03-04 22:43:00
问题是如果之后房东故意隐瞒卖出高价,有法律可以要求房东加倍赔偿吗?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确定)   2018-03-04 23:58:00
法治观念真的要加强 车祸车损赔偿费用 难不成车主事后卖掉隐藏修车事实 赔钱一方可要求赔偿费用归还部分总归结来说 各位是不是想表明 房屋跌价屋主活该爽啦明讲啦不用隐藏心中的恶意明明问题就很简单 他人减损财产价值就是恢复原状 不能恢复就赔钱 遇到房子一堆奇怪论点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3-05 00:29:00
我比较好奇新竹有哪一间套房,光折价就高达四百万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18-03-05 07:40:00
而且是套房耶 囧还是那是分租套房 一房间有人挂点 整层遭殃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8-03-05 12:28:00
穷人悲歌,只能租房的下场,被有钱人房东吃死死的
作者: seraphpiyo (撞墙也会失败)   2018-03-07 09:42:00
想死不是罪,但是牵拖到别人就很有问题。不想影响到别人的自杀死法会是哪种,这个地球最白痴的法则就是死了不能处理自己的尸体,只能摆在那里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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