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这边询问这样的问题是否恰当
我爸 约 6 年前借钱给一个原住民 MM
MM 拿他的土地设定给我爸 (有权状 )
这块地是在原住民保留区上
前几天我爸收到法院来函
事情是 M 可能跟银行借钱 (应该是现金卡 ),还不出钱来
现在银行跟法院申请要拍卖 6 年前设定给我爸的土地,
来清偿 MM 对银行的债务
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板上有经验的大大解答
1. 银行可以申请拍卖我爸有第一顺位抵押权的土地吗 ?
2. 如果银行可以拍卖,拍卖拿到的价金,如何分配 ?
现在问题卡在我爸遗失当初汇款给MM的汇款资料,
也没有拿到 MM 的借据或本票
这样如何跟法院申请,能拿回的价金对我爸比较有利 ?
3. 代书建议如果跟银行借钱金额不大,干脆我爸帮他还钱
本来听起来还很有道理,花小钱可以把土地过户过来
可是这块地是原住民保留地
我爸是非原住民,
如果花小钱,这样有办法过户给我爸吗 ?
问题有点多,麻烦有经验的大大帮忙解答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