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到有人做以下讨论,不知道是不是我漏看,列一下大家聊聊XD
屋主违法出租或是管委会违法执行的事情多的是XD
但不是我要说的范围
1.新闻乍看之下是说员工宿舍,不清楚有无作为训练使用
(电竞训练的分类是另一个议题,这边不管)
2.用规约去规制乍看合理,但是即便现在马上改,难道就可以溯及既往?
(屋主是改规约之前取得,租约也是改之前签的)
3.以下简单介绍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兴趣的乡民可用关键字查询
[建筑法]、
[建筑物使用类组及变更使用办法]、
[台北市一定规模以下建筑物免办理变更使用执照管理办法]
除了新闻媒体的报导之外,社会大众应该也无法知道事件全貌
本文仅是我个人看法,有错也请指正
1.宿舍跟住宅基本上在使用执照上是不同分类。
宿舍的建筑物使用类组是H1,住宅是H2
2.若要做不同使用,需要申请办理变更使用执照
3.即便面积太小可以免办理变更使照,但仍要经主管机关许可后才能使用
一般住宅作为宿舍使用,进出自然相对会变复杂
所以上面的相关规定才做出限制,还不到讨论合不合情理的地步
屋主违反上面的法规或办法,奥之松管委会确实需要作出相关措施
换作是我家管委会,法规摆在那却没做反应而当个死鱼,我也会不爽
(不过好像有点过激了XD)